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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论文(汇编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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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轨道交通企业集中财务管理模式的方案设计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总部应该对经济活动进行整体性控制,必须要具有对各分公司的所有财务决策权、控制权以及管理权等。要注重以集中财务管理为核心,不仅是对各项资金,同时也要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管理,还要对预算、会计核算等进行统一管理,从而为整个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财务制度、信息化建设等提供保障。

  1.财务工作人员集中化管理从落实形式来看,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财务机构派驻制。该机制能够使得各分公司的财务工作人员较为独立,在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时能够直接从总公司财务管理要求出发,同时更多地也会从企业整体利益的考虑。而且通过轮岗机制,让各个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负责人或者是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以有效预防贪腐现象的发生。此外,派驻财务人员在总公司与分公司进行资源调配时,能够从中起到协调的作用,更多考虑到企业整体利益的发展。各分公司的财务机构与财务工作人员由总部负责统一培训后再派驻到各个分公司中,不仅能够保证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也能够进行统一管理与考核。从管理重点来看,要强化人员述职、考核评估与培养储备。企业需要定期的展开财务工作会议,通过企业总部财务部门各专业人员对各分公司的财务机构各项工作进行评估报告,对于其中的重点财务项目要特别筹划布置。同时开展派驻财务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财务人员述职工作,要与其工作成果、困难点以及未来工作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为财务工作目标的落实提供保障。要结合财务管理目标构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定性与定量指标结合,诸如预算精确率、单位成本排名、财务服务满意度等。要落实对派驻机构与工作人员的全面考核评估,从而为财务集中化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2.资金集中管理对于资金的集中管理一定要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轨道交通企业的收入都应该直接存入企业总部收入户,同时各分公司对资金有所需求应该向企业总部进行申请调度,杜绝分公司独立对外融资、担保等违规行为。而且,各分公司的资金使用都应在相应的资金预算编制范围内,要根据总部所制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来编制相应的资金预算。企业总部对于资金的审查一定要严格,同时对资金进行追踪监控,避免出现大量资金被闲置占用。要强化银行账户与现金流管理。首先,要针对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名下各银行账户审批,必须要严格要求各分公司只能开基本账户,要想开立其他银行账户,必须要经总部进行审批。其次,应将各分公司的基本账户设置为“零余额”账户。同时,在总公司名下的分公司银行账户允许部分额度透支。针对一定时间范围内的投资额度,需要结合各分公司的资金需求进行确定,基本账户中要保持与透支额度相匹配的资金,要最大程度地集中资金用于各项重点工作,降低资金占用率,提升财务监控力度。

  3.预算管理统一构建标准化的预算管理体系是统一预算管理的前提条件,对各分公司各项经济指标的横向比对是十分有利的,同时对运营管理目标与预算管理效果考核评估更加便捷合理。尽管各分公司的具体运营业务可能存在不同,但是在预算编制管理上应该统一口径与流程,总部能够更加科学地对各分公司的预算编制进行审核,从而提升整个企业的预算管理效率。在预算管理体系当中要重视预算目录,落实分级管理。随着轨道交通线网化运营,轨道交通企业的组织架构正逐渐臃肿,而且加上业务的拓展,需要预算管理能够结合各分公司业务的特征,同时兼顾效率与公平,将分级管理纳入预算中进行落实。每年企业总部应该结合分公司特征,对支出类项目构建重点项目目录,对于重点项目进行资源适当的倾斜,在相关预算编制上构建浮动的预算,确保资金资源不会阻碍项目的发展。

  4.财务制度通知保障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该构建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将总部与分公司的各种财务行为进行全面覆盖,使得各种财务行为都有据可依。同时,使得整个财务管理模式在纵向上更具有层次性,展现出组织结构、管理层次以及从综合到具体的逻辑关系。而且,在横向上也能够增强总部与分公司财务管理上的协调作用,避免交叉、矛盾等情况的产生。财务管理制度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不断优化的过程。对于财务管理制度尚未明确规定的内容则需要财务部门进行研究决定,由其对整个财务行为进行评估,再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同时需要各部门能够统筹协调,对新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落实。只有通过系统性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够保证财务管理模式的先进性,从而将繁冗复杂的财务工作进行更好的梳理,确保其职责界面与审批权限的具体划分能够更加清晰,帮助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总部、分公司等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务管理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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