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特殊时段
周休日、节假日、检修放假期间,两点班、夜班,正常生产班次延时贪晚要定为特殊时段,执行特殊时段安全管理规定。
3.6特殊情况
正常生产作业计划中,提前预知或即时出现环境、条件、设备、人员等发生变化,需要临机抉断采取补救措施加强管理的工作、工程视为特殊情况,执行特殊情况安全管理规定。
4安全重点及特殊情况管理
4.1重点单位管理
4.1.1重点单位由同级安管部门认定。各矿每月最后一周的安全办公会上,安管部介绍安全重点单位认定情况,深入分析重点单位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会议研究议定对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4.1.2安全重点单位的主管领导、副总、安管部、相关业务部门要深入到重点单位帮助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4.1.3被列为安全重点的'基层单位,要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党政主要领导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到人头。4.1.4因管理原因连续被列为安全重点的区科,矿业公司要采取进一步强化措施督导,具体办法各矿制定。同时煤业公司业务部门要给予关注,必要时纳入煤业公司重点单位协助调查分析,帮助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4.2重点工程管理
4.2.1重点工程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基层区科、矿业公司业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安全重点工程、重点工作面或重点部位,即时制定措施实施重点监控;煤业公司业务部室每月排查确认一次实施重点监控督导。4.2.2加强重点工程、重点工作面或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措施,由同级主管领导或业务部门制定,内容要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并严格落实。4.2.3加强重点工程、重点工作面或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措施,应在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基础上,结合实际突出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领导带班盯岗、人员配备、设备环境要求或采取特殊管理方法等方面内容。4.2.4重点工程认定和采取措施情况即时在各级安全办公会、调度会、职工安全活动、班前会上研究讨论贯彻。
4.3重点人员管理
4.3.1重点人员坚持动态摸排确认,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具体由基层区科、工会、安管部门、人资部门筛查认定分类分级管理。4.3.2重点操作员工由所在区科、工会组织、安管部门分级筛查实施重点监管。一般性思想情绪问题,由区科参照集团公司工会关于安全确认十种不安全人作法进行帮教;主观行为问题采取重点帮教、家属协助、脱产培训、调离岗位等措施。严重三违或一定时期内多次违章的重点人员由矿业公司实施重点监管。4.3.3重点管技人员由人资部门、安管部门筛查实施重点监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措施。具体办法各矿制定完善。4.3.4重要岗位、重点部位、特殊工程(工作)不得安排安全重点人员作业。
4.4特殊工程管理
4.4.1特殊工程(工作)要制定针对性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前,要进行实地考察座谈。根据现场实际,排查安全隐患及现场管理和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规范工序流程,明确关键环节的操作要领,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4.4.2特殊或临时性高危工程施工,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安全施工负全责。必要时指派安全监管人员现场监管。4.4.3特殊工程(工作)实行专业队伍、专业人员操作施工和管理。特殊工程施工队伍必须保持相对稳定,避免频繁变换人员及岗位。4.4.4各矿及基层单位周休日、节假日期间安排特殊工程,假前以邮件形式报煤业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管部备案。
4.5特殊时段管理
4.5.1严格特殊时段领导带班盯岗、集体换班升入井制度。特殊时段带班盯岗领导要熟知生产工艺流程,掌握安全工作重点环节,有重点、有针对性带班盯岗。掌控员工精神状态,时刻提示提醒安全注意事项,严守规程措施。4.5.2加强特殊时段安全监管。夜班安排生产的矿井,要调整现场管理及安监力量,安技调下井检查及值班人员不得少于六点班。4.5.3各生产、生产辅助单位周休日、两十点班原则上不安排除正规循环作业以外的特殊工程(工作)。确因需要必须安排时必须有区科领导现场盯岗。4.5.4各生产、生产辅助单位节假日、检修放假期间,如有工程安排必须正职轮流值班,现场必须有副区长以上领导盯岗。4.5.5同一工作面、同一地点作业,现场要采取分工协同措施,努力做到生产组织的同步性,杜绝个别员工因贪晚,干活着急出现安全问题。4.5.6因管理原因经常延时贪晚的,矿业公司要按事故组织系统追问,追究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