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健全规章制度体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技术必须管安全,统筹抓好煤、电、煤化工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梳理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安全考核实施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各矿井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深入开展“矿长年”活动。各承包、托管、租赁经营单位要依法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健全安全联络协调监督机制。
8.深化安全监察工作。各级安监人员要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切实履行职责。检查前做足功课,通过图纸、规程措施了解现场的地质条件、质量要求,通过检查解决问题,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严格执行“四停”措施,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强化安全监察人员业务学习,经常组织专业、矿际之间交流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监察能力。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始终如履薄冰真抓实干。坚定安全信心,筑牢安全大堤,牢固树立“人本至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以“本安智能型+安全高效型”为创建目标,以“理念先进、科技领先、生产集约、系统优化、管理科学”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科技+素质”的现代化升级,“简化+优化”的系统化改造,“预控+诚信”的主动式管理,“知道+做到”的执行力建设,全面提升矿井现代化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煤矿企业长治久安。
1山西省煤炭产业安全现状分析
山西省的很多煤矿都是在地下作业,加上地形的影响,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和顶板事故等频发,而且毫无节制的开采导致开采条件更加复杂化,也带来更多的安全问题。山西煤矿生产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a)煤矿周围自然环境差,地质结构复杂,这就容易造成灾害;b)矿井数量很多,但各自开采,导致矿井林立,生产能力分散且低下,对于煤炭资源的浪费严重;c)受山西省经济发展限制,机器比较落后,机械化程度低且安全设施并不合理;d)参与煤矿开采的工人都是一些没有专业知识的劳动者,综合素质差。山西省很多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都是通过工作人员的主观意志和经验进行管理,这种方式很容易受到管理者的自我心理因素的影响,不利于煤炭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1-2]。
2山西省煤炭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煤炭开采是一项高危作业,在煤炭产业的发展中,总是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如设备落后、地质条件影响等都不利于煤炭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容易引发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2.1煤炭安全管理技术落后
因为煤矿产业是一个很庞大的产业,但是在山西省的很多地方对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还是停留在20世纪的生产总承包制,没有形成多元的企业结构,没有广泛地使用高新技术,依然保留着传统的、以生产经营成本管理为核心的方式,同时煤炭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形成逐层负责的机制,这就在整体上使山西省的煤矿安全管理技术水平落后。
2.2开采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
山西省目前煤炭生产方面缺少专业的人员指导,因为山西煤炭资源丰富,但是大多煤矿都是私人产业,由于经营者对于煤炭的了解并不是很多,很多工人都是外地来的打工者,他们在工作前都没有进行详细的员工培训,这样就很容易导致事故发生。同时,因为煤矿工人的上班时间远远超出了正常的工作时间,平均时间都在10h~14h,在长时间的黑暗中工作并且没有得到足够的休息,极易发生意外事故[3]。
2.3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
中国对煤炭工业安全监管的基本机构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以下的各省煤炭安全监察局,但是,各省内的煤炭安全管理监察体系就没有那么详细了。山西省内因为从事煤炭方面的工作者数量很多,并没有全面的煤炭安全管理监察体系,这就导致山西省内的煤炭安全管理监察工作不完善。同时,在山西省很多煤矿企业内部并没有达到国家对煤炭安全管理监察的标准,不能做到对于煤矿危险源的监控动态化、系统化,导致监察工作不能很好的落实。
2.4灾害的认识及防范措施不足
近年,国家加大了对煤炭产业的管理和监督力度,注重对煤矿生产和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培训,煤矿工作人员及管理者的素质都有了很大提升。由于近年开采煤矿的数量增多,但对地质资料不了解,使得开采难度增大了很多。同时,过分重视生产而忽视安全工作,导致发生地表坍塌、人员伤亡、瓦斯爆炸事故,这些事故都证明了山西省目前煤炭安全管理工作并不健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