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一)作业休息注意保护货物的安全:
1、卸货开车门时,要慢慢试着打开车门,以防车门开启过快造成货物突然掉落伤人;
2、叉车作业时,要有人协助指挥的同时,在旁进行装卸作业的人员要时刻注意躲避;
3、装卸工堆码货垛较高时,要注意货垛的稳定性,如需再往其上加码货物则要有协助完成,以防货物掉下来或使货垛倾倒而伤人;
4、装卸工当班期间休息时不要过于靠近码放较高的货垛或存放安全性差的货物旁边。
5、登高作业时,更应谨慎操作,防止高空坠落和货物砸头。
(二)散装货物
1、根据物资的性能、形状、作业环境选择适用的工具和采用正确的装卸工艺;
2、做好机械与机械之间、机械与人力之间的配合工作,安全作业;
3、人力搬运较大的货物应注意有无裂缝,倒塌的危险,对不易搬动的应用撬棍拔动,不得用手拔,脚踏搬动时,应从上到下阶梯式落垛层层搬取,严禁掏挖,防止塌方;
4、作业完毕要做到“大清”。
(三)包装货物
1、根据货物的包装和性质不同而选配合的工具托盘等;
2、装车时要平稳牢固,四方整齐,点数清楚;
3、装车时工人不少于2人。
(四)桶装物资
1、采用合适的工索具(铁担钩、桶钩);
2、起吊前,应用手扶住钩子,待完全吃紧松手,稳起稳吊稳落;
3、卸装时要自上而下,不得从底层抽装,桶口视要求确定朝上或卧装;
4、装车不少于2人。
(五)危险品类
1、装运危险品前,应了解所装危险品的特性,按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防幅射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开好工前会,制订正确的作业方法;
2、严禁烟火,杜绝各类火种,严禁铁器撞击,穿钉鞋,防止摩擦起火;
3、作业人员与车辆应具有危险品操作证和准运证,做到定人定机定车,并会正确作用消防器材;
4、按规定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作业中的工索具设施应符合危险品作业要求,采用机械装卸时,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5、装车工不少于2人,视作业情况进行轮换,安全员要根据实际到场监督;
6、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谨慎操作,轻拿轻放,密切注意作业现场周围的动态,防止中毒、失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7、作业过程中,一般不宜饮食,用过的防护用品应单独洗涤,作业人员沐浴后才能进入其它场所;
8、作业结束后,应做好清理工作,不能残留酸、碱、油质或危险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