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1.1提升环境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对环境保护工作而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基础且重要的一个工作环节,也是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预期成果的关键。环境监测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各种环境指标进行监测,进而获取对应的监测数据,用以指导相关工作。但是,由于质量管理体系的不完善,在环境监测的工作中存在一些误差因素,导致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并不足以支撑全部的环境保护工作。因此,通过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可以有效提升监测数据的可靠性,使其可以对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全面支撑,进而取得重大成果。
1.2增强环境监测能力
在社会不断多元化发展的同时,暴露出的环境问题的形式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不仅如此,随着生活、生产节奏的改变,环境问题开始表现出连续性、综合性、追踪性的变化趋势,这也就要求环境监测工作应当从原本的周期性工作转变为连续性、综合性的监测。不仅如此,由于各种监测技术不断更新,监测设备不断优化升级,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相关部门进行环境监测工作的能力。但是,部分部门单位却没有很好地利用起新技术、新设备,导致环境监测工作还停留在低层次的阶段,不符合社会发展。因此,通过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可以增强这些部门单位的环境监测能力。
1.3促进经济发展关注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并非只是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其是全社会每一个人的责任。但是,大多数人环保意识低下,尤其是部分污染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经济利益,对环境恶意破坏,致使环境质量不断恶化。因此,建设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力度,可以引起相关企业和人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
2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2.1法律约束不到位
法律约束不到位是当前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首要问题,虽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条文可以对环境监测工作起到一定的约束规范作用。但是,从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情况看,这些法律条文的约束力远远不够。从这些法律条文的实质内容上看,其主要是针对环境监测单位的职责、标准等进行了宏观层面的规定,并未从细小的地方做出详细阐述。这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这些法律条文并不具备太大的操作性,难以对环境监测工作形成指导。不仅如此,在一些地方性的法律条款中,甚至存在和国家规定相抵触的问题,这就导致环境监测工作难以展开。
2.2管理体制运转不畅
从环境监测工作的等级分类看,其主要是分为国家、省、市和县这四个级别,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环境监测单位的等级不同,在整体工作所扮演的角色和拥有的职责也都不同。就国家环保部门而言,其核心工作就是规划整体的环境监测保护工作方案,并对各省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而市和县这两个级别的环保部门主要是落实具体的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接受省级环保部门的管理和领导。在这一整个环境监测工作体制当中,各级层职权的界定并不是很清楚,尤其是在市、县这两个层面,甚至存在一定的工作冲突。这一问题不仅增加了环境监测工作的难度,还产生了大量的内耗,对环境监测工作的落实和发展是极其不利的。除此之外,由于国家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经费投入偏低,地方财政对环境监测工作的投入不够,导致开展相关工作存在一定阻碍,致使管理体制运转不畅。
2.3工作队伍专业素质偏低
环境监测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尤其是部分工作环节,更是需要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的高级专业知识。但是,就当前的实际情况而言,环境监测工作队伍的专业人才非常缺乏,具有高学历人才的占比很低。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xx年6月,我国环境监测工作队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比为47.5%,其中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占比不到10%。这一比例如果只考察县级单位,还会进一步下降。由此不难看出,高水平工作人员的缺少,是制约环境监测工作发展的根本原因之一。
3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策略
3.1完善立法,加强法律约束
对于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而言,需要通过完善立法的手段,加强法律约束,才能促进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并发挥作用。首先,对环境监测工作在法律上进行明确的定位,尤其是对各级层环保部门的职权范围予以明确,以便相关工作能够切实展开。其次,需要对环境监测工作的行为规范进行明确的阐述,尤其是某些关键环节的工作的操作流程,遵守标准等必须予以明确规范。最后,加强法律的监督。环境监测工作关乎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其和法律本身的目的是一样的。因此,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促进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是十分重要的。具体地说,应该法律规定中对环境监测工作的行为、过程、结果、效用和影响等方面的评估工作进行详细的规定,以此促进环境监测工作得到落实。值得注意的是,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必须加强对其可行性和可操行性的考虑。只有切实可行和便于操作的法律法规,才能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中发挥出切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