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生观的确立,意味着,在新课程中,教师最适当的角色就是代表学校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好服务。教学活动中的师生关系应该是一种平等、合作、沟通、双向互动的社会交往关系。“教师与学生都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因此,学生必须一改“受管教”的态度,振作精神,做“学习和发展”的主人;教师必须一改居高临下的作风,规范行为,做学生学习的向导、伙伴、榜样和顾问。建立了这样的关系,教学活动必然成为师生在特定情景中,为特定目的而进行的相互学习、共谋发展的过程,成为一段最能够激发生命活力、张扬个性和唤起对知识的愉悦和创造力的美好经历。这是“教学相长”的真谛。在这种情景中,师生之间还有什么矛盾不能化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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