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性评价注重大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自信心的树立以及学习策略的形成等方面,同时也是检测教师教学过程设计是否合理,教学手段是否多样,教学内容安排是否丰富,这是促进教学相长的一个重要方式。将大学生平时课堂上的表现及在音乐社团活动中的学习和实践状况结合起来作为形成性评价,分数可以占到50%-60%。终结性评价注重考察学生对民间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该评价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效,以及教师了解所教学生群体及个别的差异,进一步完善教学目标的制定,优化或调整教学内容、过程、方法及手段[5]。这一部分占总评的50%-40%。
4.倡导大学生进行音乐采风和社会调研活动,开展民间音乐教学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教育因为对民族音乐缺少足够的重视,所以民间音乐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更多依靠民间社团和当地文化馆来进行。通过组织师生到各民族各地区进行采风,走访当地文化馆相关音乐研究者,收集、整理当地民间音乐素材,改编为适合大学音乐教学内容。把这些教学内容编入教材,对民间音乐也起到了保护和传承的意义。还可以利用当地民间音乐文化资源,邀请民间音乐社团与大学生社团联谊合作,方式上可以采用“走出去”,让大学生课余参与到民间音乐社团活动中,大学生社团成员拜民间艺人为师学习;或者采用“请进来”的方式,邀请民间音乐艺人来学校做教师,传授相关器乐的演奏方式,通过与民间艺人零距离对话,开展民间音乐的教学活动。
5.倡导大学生在继承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在民族音乐中融入时代元素,发展大众音乐文化
民族音乐之所以有顽强的生命力,就是因为它的民众性和广泛性。但由于当今信息时代的冲击,大学生对自己民族音乐艺术陌生了,只有让他们重新熟悉,唤醒他们对民族瑰宝由衷的热爱,才可能继承和发展。因此可以尝试,融入时代元素,如民间音乐与流行音乐的结合。
6.加强教师的民间音乐教学能力,完善艺术课师资队伍建设
民间音乐内容丰富,涉及面很广,因此要求教师既要有深厚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底蕴、扎实的知识储备,还得有一定的演唱和器乐技能技巧方可胜任。因此,对于普通高校音乐教师来说无疑是巨大挑战。这就要求教师们必须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文化艺术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除了教师自身刻苦钻研外,国家教育部门对此应高度重视,借助社会和地方民间团体举办各种各类培训班。聘请相关专家和民间艺人开设不同专题、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特色的教学课程,对全国高等学校相关音乐教师进修培训,以此更快更好的提高音乐教师的民族民间音乐素养、能力及业务水平。
7.投入必要的经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将民间音乐教学管理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由于音乐课在普通高校长期处于附属地位,致使教学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我国部分院校的音乐课程教学没有形成一种规范的教学体系,音乐课程教学依然没有很好地与时代的发展以及学生的需求同步,民间音乐教学更是处在一个尴尬的境遇。因此,应该加大对普通高校音乐课经费投入力度,设立专项“民间音乐教学经费”。
教务处、学生会、团委、任课音乐教师通力合作,开发民间音乐校本教材,形成规范的教学体系,健全相关制度,如此才能将民间音乐教学管理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此外,在普通高校开展民间音乐的学习,可以利用板报、橱窗、宣传栏,还有广播站定期循环播出各类相关民间音乐的报道,强化地方民间音乐在同学们心目中的地位,让学生在不断的浸染中,熟悉自己家乡的音乐,提升大学生的艺术素养。同时,通过大学生自我传播、人际传播以及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在社会各领域中进行民间音乐文化传播,从而发扬光大我国民族民间音乐。
总之,应建立以新的视角来审视传统音乐的现代研究思路。中国民间音乐教学不只是专业音乐院校的专有课程,而应该作为重点内容进入普通高校素质教育课堂,刻不容缓。加强大学生中国传统文化素质教育,利用民间音乐提升大学生艺术素养,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是当代大学生提高自身艺术素养、形成良好人文精神的需要,也是教育者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