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供用电合同环节:电力用户和电力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是平等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根据双方《供用电合同》缴纳电费是用电客户的义务,收取电费是法律赋予供电企业的权利和职责。正因为在营销管理工作上没有履行或未按《供用电合同》条款执行,出现了售电结构调整和执行电价政策的随意性。
(3)测量环节:测量设备精度不高造成测量数据不准,各种原因引起计费不合理,用电客户负担加重,如精确度较低的电流互感器,过大匹配、电压互感器严重超负荷运行、精度偏低的电能计量装置等问题。加上时有发生的窃电盗电问题,造成“线损率”居高不下的现象,导致能源损耗发生和电量的损失。
(4)随意改变用电环节:暂停变压器运行,改变变压器容量、更换输配电运行设备和计量装置,在用电过程中出现变更用电方式(分户、并户、过户;改压、改类、销户)等,用电客户工作单填写不正确填写不规范,导致在用电工作执行过程中没有按《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办理相关事项。即多抄低谷电、错算倍率、少收变损,出现少收基本电费、电量丢失等现象。
(5)对用电大户要求定日抄、核、收、变电所与用户端同时抄录用电量,对一般用户分别在逐月定期进行抄、核、收,确保实抄率99%以上,审核评估制度需严格执行。根据客户用电申请报装计划和审批手续及《供用电合同》,变更用电工作单和新建的卡片进行审核。定期组织用电普查和经常进行非定期突击检查,用电检查以营业普查为重点,查偷漏、查电度表接线和精确度以及查私自增用电容量。
3、供用电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1)用电申请报装流程标准化是供电企业用电报装的管理规定,申请报装流程标准化要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接受客户申请到现场调查,业务审批,收取费用、竣工检查、签订《供用电合同》、接电装表、立户等工作要严格按《供电营业规则》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办理。禁止擅自越权批准客户进网用电、随意减免贴费、不签供用电合同而供电。
(2)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以《供用电合同》的形式,确定电力供应与使用关系,明确供需双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及职责,如用电客户拒签《供用电合同》的,供电企业不承担供电责任和义务。双方签署《供用电合同》过程中,应该主动严格地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避免工作失误。供电营销管理部门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双方的。
(3)计量管理系统的建立,实现供电企业现代化的管理模式,标准计量设备配备及管理是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的需求,供电企业工作中合理配备及使用标准电测计量装置。按照《电能计量管理规程》、《电测计量技术监督条例》规定,采用新技术,并通过计量管理的创新和优化组合,可以有效地防止和杜绝其计量装置智能窃电的功能,避免窃电歪风,确保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可靠。
(4)夯实变更用电工单基础工作,开展培训学习,可以避免电量的丢失、基本电费少收误差的出现,用电工单的登记、出单、操作、传递、归档等工作严格按《供电营业规则》中的规定和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杜绝用电环节中的不正常现象出现。
(5)加强职业教育制定严格的抄、核、收制度,加强对抄表员、检定员、用电监察员的管理,防止错抄、漏抄、少抄、估抄等现象的发生,抄表工作计划的汇编、填报、计费清单、抄表日报、汇总凭证等完善电费计价程序。通过售电量换算出变压器负荷率,当变压器负荷率超载时,计算机拒开电费清单、电费发票,提示操作人员,以达到减少营业工作责任事故的目的。
(6)供电企业在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和电力
销售成本盈亏分析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全部资源的合理配置,采取一定价格策略,围绕需求侧用电效率的提高和用电合理性,有针对性地制定电价。
①减少用电管理工作中多环节;
②理顺收费不合理;
③优惠折扣价的实施,对于一些特殊的电力用户,如高耗能企业,在充分补偿配电成本的前提下,视情况可以进行必要的折让价格;
④实施高峰时段电价策略;
⑤实施避峰电价策略;
⑥实施差别定价策略。
4、供用电营销策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