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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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民教育与职业学校德育教学
(一)公民教育的内涵:公民教育是对全体公民进行的,以培养公民在民主与法制的框架内积极参与政治和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为目的,是与公民作为法定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相关的政治、法律、道德、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公民教育的目标是要培养一个具有基本的公民素质、公民道德、公民社会参与能力、公民知识的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职业学校学生公民教育就是要培养职校学生的主体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意识、遵守道德规范的意识、对国家、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其从自然人成为社会人,具备参与公共事务所需的积极的政治参与精神、参与能力及公民义务感等。哈贝马斯说,“公民既不是炫耀其权利的人,又不是顺从于合法权利的人,而是参与反观社会过程的意识主体。”因此,学校的公民教育不能是简单的说教,而是培养以批判的态度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自由与自主公民的一种学习过程。(二)公民教育与职业学校德育教学的关联:同一性。职业学校的德育课在基本任务和基本内容上与公民教育有较高的一致性。在基本任务上,《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明确指出:职业学校德育的基本任务是“把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公民,进而成为报效祖国、积极进取、诚实守信、敬业乐群,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由此可见,公民教育本来就是职业学校德育的应有之意,二者在基本任务上是趋同的`。在基本内容上,公民教育是对全体公民进行的,以培养公民在民主与法制的框架内积极参与政治和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为目的,是与公民作为法定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相关的政治、法律、道德、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公民教育一般包括价值观、知识、技能、品德、公共精神五个方面。现行职业学校德育的基本内容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中有明确规定:(1)民族精神教育;(2)理想信念教育;(3)道德品质、文明行为教育;(4)遵纪守法教育;(5)心理健康教育;(6)形势任务和时事政策。德育课在基本任务和基本内容上与公民教育有较高的一致性,因此,应借助职业学校德育主渠道———德育课为载体进行公民教育。差异性。德育课在基本任务及基本内容上与公民教育有着质的同一性,但二者也存在差异。公民道德尽管涉及公民意识,但二者不能等同。道德教育仅仅是道德范畴,公民教育还有政治与法律范畴的含义,公民教育既包括法律、政治教育,又包括道德教育,而道德教育是伦理道德教育。也就是说,公民教育内涵比思想道德教育广,但缺少道德教育也不是完整的、真正的公民教育。德育教学是以应然的道德性为本的教育,公民教育则是以实然的合理性为本的教育。前者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自身发展需要的“好公民”,而公民教育是教育学生如何做“合格公民”,是一种面向所有人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底线教育”。因此前者比后者追求的境界更高,后者比前者更具普适性。如果在德育教学中渗透公民教育,那么对职业学校学生的培养就会比较全面。
二、职业学校学生公民教育的必要性
由于职业学校学生基本素质普遍不高,道德水平有待提升,职业学校德育主要偏重对学生进行道德理论知识的灌输及道德行为的教育。导致并且过于重视道德知识传授和道德教育,受教育者只能在伦理的范围内判断是非善恶,缺乏对国家、民族,对社会、他人,对法律、规章,对权利、义务与个人的关系的思考与处理,导致职业学校的一些学生缺乏做合格公民的身份诉求。职业学校一些学生公民教育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权利、义务意识认知模糊。不明确与自身权利相关的法律规定,甚至对自己学校的规章制度也不关注和了解。虽然维权意识较强,但多会盲目维权,而且在权利受损时,寻求救济较为被动。对权利义务的关系不能正确理解,对公民的义务知之甚少或感到反感。(二)规则意识存在理论与实践、感性与理性分离现象。学生关于规则知识学得很多,对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有一定掌握。但对规则的尊重和遵守比较欠缺,现实生活中“知”、“行”分离,不遵守规则的事时有发生,不愿意受纪律的约束。(三)责任意识淡薄。部分学生缺乏对他人,对集体,对祖国的责任意识,多以自我为中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国家、集体事务缺乏关心。在日常生活中,只顾自己,少虑国家;追求索取,不讲奉献;强调权利,不讲义务;把个人利益置于他人和集体利益之上。社会意识淡化,只求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却不强调自己对社会的贡献。(四)主体意识相对淡薄。主体意识,是指公民作为一名社会成员对自己的基本认识和定位,意识到公民是社会的主体、主人。职业学校学生都有爱国之心,但当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冲突时,大学生往往注重的是个人利益而忽视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不能自觉关心和维护国家、民族的利益、荣誉和安全。认识不到自己和国家、社会的相关性。(五)法治意识不足,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学生对待是非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态度不够坚决,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致使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或自身的行为触犯法律。(六)公德意识方面。部分学生道德水平认知较低,道德情感淡薄,道德行为的水平较低,缺乏为他人着想、为社会服务的观念,更缺乏对公德的严格遵守。综上所述,对职业学校的学生进行公民教育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