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学毕业生创业创新的通道不够顺畅
多数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到基层去锻炼、到农村去工作。高校毕业生由于受到户籍壁垒等因素的制约,导致其在非户籍所在的省市,尤其是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无法实现“无障碍创业创新”。政府调控及鼓励措施不到位、政府部门编制限制及用人制度等问题、城乡工资收入水平及保险福利等存在较大差距也是重要原因。与此同时,高等院校毕业生支援西部建设的愿望远远得不到满足。
三、推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大学生创业创新的路径分析
由前述可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与推进大学生创业创新是融合互动、相互促进的关系,在路径选择上也必须综合考量两者因素,不可不顾中国高等教育实际和基本国情,科学合理地协同推进前者改革与后者创业创新。
1.建构高等教育与大学生创业创新“二维四面”的框架体系
当前,“创业创新难”与“技工荒”并存的悖论,凸显出高等教育并未培养出适合工业现代化发展所需求的人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高等教育体系建设一个科学的升级框架至关重要。高等教育政策设计站位要高、定位要准,不应局限于体系层次、类型结构,沿用结构分析模式,忽视质量、公平和效率,否则必将不适应时代新需求。只有从结构和功能调整出发,贯彻“普及、优质、公平和高效”的教育理念,全面升级高等教育水平、质量、公平和效率等“四位一体”的战略,高等教育改革和大学生创业创新才能成功实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教育培训质量不断升级。提高实践技能的教学质量,是本次升级最紧迫、最关键的环节。同时,要继续加强师资队伍、设备设施、课程体系等基础能力方面的更新升级,建立校企共同培养技能型人才、质量监督与保障的国家制度。(2)高等教育公平得到进一步保障[7]。高等教育将在院校之间、城乡之间、专业与课堂之间得到进一步平衡,同时切实缩小技术型、技能型人才与管理型、学术型人才的待遇差距。(3)高等教育不断向现代化升级。高等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实现高效运转,必须理顺高等院校“杂烩结构”,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进一步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4)建设人人有技能的社会。高等教育的普及范围应全面覆盖全体劳动者。高等教育形式是多样化的,包括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等。高等教育的层次、类型应更加完备,使现代学徒制得到应有发展。
2.建立系统推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大学生创业创新的宏观架
构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好坏,可以促进或制约经济的发展,因此要从国家战略层面加以整体规划和系统推进。(1)逐步完善保障高等教育改革和大学生创业创新的相关政策法规[8]。加快完善高等教育法律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经费保障,强化高等教育经费立法,保证高等教育的资金投入,形成有力的监督机制,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9]。(2)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扶持力度。加大对高等教育人财物的投入,做到省里投一部分,地方政府投一部分[10];做好高等院校与相关单位协调交流与合作工作,实现校企共建、资源共享;对高等教育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高质量的师资。(3)大力改革高等院校教育培养及创业创新模式,抓好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加强对大学生能力的培养,尤其要注重培养技能成长的引领能力、持续发展的能力、较强的转岗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11]。(4)切实提升实践课教师技能水平和应用性科研工作。高等院校必须加强应用性技术研究,向社会企业提供科研成果,方能显现学校的价值,才能更好地培养应用型人才。
3.全面促进高等院校与社会企业等组织机构的对接、互动与共赢
(1)立足全国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规律和当地发展态势及其对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需求的变化,把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作为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参与高等院校办学的长效机制,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平台建设,增强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动手能力。(2)建立健全社会公共创业创新指导和服务体系,把解决高等教育毕业生创业创新问题纳入各县、市促进创业创新工作协调机制之中,完善高等院校创业创新指导与服务体系,为高等教育毕业生提供创业创新创业支持计划。加大推行创业创新准入制度的力度,加强创业创新保障政策执法监察,逐步统一劳动力市场。(3)建立健全科学的技能型人才评价机制,制定提升高技能型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的政策措施,完善高技能人才的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提高高等教育毕业生的自我创业创新能力,培养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创业技能和主动精神,提倡鼓励高等院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并将此作为争创国家示范性高等院校建设的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