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教师资格条例》明确提出了教师的从业资格,严格把关教师从业人员素质,对于教师自身的诸多规定有效地提高了教师队伍素质,对于保障学生受教育权起到了良好的维护作用。还有我国《宪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女性受教育权都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与保障,在保障受教育权和落实方面起到了强有力的作用。
三、农村女性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对策与建议
1、完善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法规中,法律规定的内容大部分比较原则、抽象,缺少配套的实施细则、条例、规章和具体贯彻措施,特别是操作性条款不明确,处理和制裁性要求不具体。从宪法当中找不到具体的有关女性教育的权利的相关条文。还有其他的法律法规,里面虽有大量的有关保障男女教育公平的条例,但却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如何在农村女性的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以至于在执法时找不到合适的条款,致使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
2、提高教育的投入
教育的关键就是资金的投入,只有资金充足才能进行教学条件的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我国教育经济的投入整体数量在不断加大,担仍与世界的标准差距很大,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有了巨大的腾飞,但是我的教育一直在徘徊中前进。我国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之前一直徘徊在2、5%左右,直到近几年国家的对教育的支出不断扩大。才逐渐到达国际的标准水平4%左右,但仍是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9%的水平。因为教育是一个隐性的工程,并不能立即显现出效果,所以更需要我们国家对教育继续进行政策倾斜。尤其是农村边远山区少数民族等聚居地,原本经济落后拿不出那么多的资金进行教育投入,更需国家的财政性投入。降低甚至减免学生的费用,给与学生以补贴。杜绝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合理有效地配置教育资源,消除因经济原因引起的地区和性别教育差异。
3、观念的改变
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很难,而改变一个社会的观念是更难的。我国有着悠久的“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等迂腐陈旧的观念。虽然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因为经济的原因女性上不起学的情况逐渐减少。但是我国农村女性的父母仍旧受着这些观念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http://baike.baidu.com/link?url=lsu8pbRGQMdNbtgnwin_9EH4Gdjon3sFqTAfYk8_9TbNF_7Ys02mK4y4-QQZAb-5aT1PEZ4bGr8FE1R9cldhe_
[2]周济.确保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全面提高女性文化素质[N].中国妇女报,2005-3-3.
[3][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吴寿彭译:《政治学》商务印书馆 1997 年版,第 234 页.
[4]李强.《当前我国社会分层结构变化的新趋势》[J].《社会学》,2005(3).
[5]马玉珍.现代化进程中妇女的地位变迁[J].思想战线,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