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人撰写的纪检、政研会、学会学术论文获得国家局、省局、市局评比奖励的,相应加3、2、1分。在国家级杂志或网站发表300字以上信息加1分、500字以上信息加2分、1000字以上信息加3分;
(三)因个人工作成绩突出,在全行业范围内作经验介绍的,加3分;在省局级范围内作经验介绍的加2分;在市局级范围内作经验介绍的加1分(同一项目以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四)在国家局组织的业务技能比武(竞赛)中被省局选拔为参赛选手的,每个选手加2分,获奖的视情加分(与选手加分不重复计算,下同)。在省局组织的业务技能比武(竞赛)中,获得个人第一名的加4分,第二名的加3分,第三名的加2分(选手加分不重复计算);
(五)个人获地方政府(部门)县处级、地市级、省部级和全国性表彰的,有一项分别加0、5分、1分、2分、3分(全国性协会的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廉政建设、礼貌建立、专卖行政执法受地方政府表彰或授为示范点的不受加分限制,并视情加分;
(六)获得职业技能等级一、二、三级的,分别加3、2、1分。
(七)参加义务献血的有一次加0、5分。
(八)获得其他奖项的,有争议的,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裁定。
三、绩效评价得分(满分60分)
年度个人绩效得分,以年度个人绩效月考核平均得分的60%计入个人总得分。
年度个人绩效得分(保留1位小数,其他的四舍五入)=每月考核得分总和÷考核月份数×60%
四、群众推荐得分(满分20分)
以单位或部门组织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应参加总人数的80%。民主推荐满分20分,同意推荐的得1分,不同意推荐的得0分,弃权的按0分计分(群众推荐得分,只限在本单位(部门)同类型员工评比中有参评价值。)
群众推荐得分(保留1位小数,其他的四舍五入)=20×群众推荐得票数(每票1分)÷参加推荐群众数
五、否决条款
评选年度内有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员工不能参加评选:
1、工作未满一年的;
2、违反《员工手册》的;
3、所属员工有违纪行为,负直接领导职责的部门负责人不得参评。
六、评选办法及步骤
(一)计算得分:以县(区)局(分公司)和市局(公司)机关处室(部门)为单位,组织民主推荐。在此基础上按照“奖励加分、绩效评价得分、群众推荐得分”,采取个人和组织相结合的方法计算核对个人总得分,并在所属员工范围内公示,公示日期应不少于3天。
(二)单位(部门)推荐:按照各类别岗位优秀员工的推荐数不超过本单位(部门)相应类别员工总数的10%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群众研究的方式,构成综合推荐意见,填写并上报《无锡市局(公司)2012年度优秀员工推荐汇总表》。
(三)撰写事迹材料:根据单位(部门)推荐名单,对照评选类别、评选条件和得分状况,采取个人和单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资料要实事求是,层次清楚,有具体事例,对个人得分要有详细说明。填写《无锡市局(公司)2012年度优秀员工推荐表》(一式两份)。
(四)组织考察:由市局(公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被推荐对象,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审核和综合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构成综合考察意见,报市局(公司)党组群众研究。
(五)党组研究:市局(公司)党组根据综合考察状况,群众研究构成初步决议。
(六)评选公示:根据市局(公司)党组的初步决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七)表彰奖励:公示结束无不良反映的,由市局(公司)党组正式发文表彰奖励。
七、组织领导
优秀员工的评选工作是全系统年度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市(区)局(分公司)、市局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市局(公司)成立优秀员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秀员工评选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评比工作的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