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中亦不乏此类女侠。《霍女》描写了一位如妖孽般精灵古怪的奇女子霍女。霍女三易其夫,对吝啬而又好色的朱大兴用撒娇取媚让其用锦衣玉食服侍自己,最终使朱家败落,后到同样好色的何家用同样的手段对待之。最后她到穷书生黄生家中,则一改往日奢靡作风,勤俭持家,并用计假卖己之身,获取千斤银两,为黄生娶妻,待黄生娶得阿美之后,霍女行迹不知所踪,再也没有在黄生的生活中出现过。霍女的所作所为虽与传统意义上的侠义有所区别,但是其行为的出发点和所产生的效果都可纳入侠义伦理道德范围之内。“妾生平于吝啬者则破之,于邪者则诳也。”霍女的自剖,让我们明白她表面的奢靡之下隐藏的却是一股劫富济贫的侠义精神。她救济贫苦的黄生,助其致富娶妻之后却飘然若逝,功成身退,其形象和红线、隐娘们又有何区别呢?
又如《小翠》中的小翠在为了王家安排好一切之后,自己则只身离去,不知所踪。此外,如上文提到的侠女,复仇报恩后也是“一闪如电,瞥尔间遂不复见”。
二
与唐传奇中的侠女形象相比,蒲松龄笔下的侠女形象除了上文提到的传承之处外,还有其发展和新变之处,主要体现在如下两点。
(一)对侠及侠义行为的理解更为宽泛,塑造了更多的新女侠形象。
除了像侠女、商三官、庚娘等这些具有传统特质的女侠形象外,蒲松龄将更多的具有侠义品格和精神的女性都纳入侠的范围。这些女性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女侠,但是具有侠义情怀,比如那些花妖鬼狐往往都有侠肝义胆。《聊斋》中的狐仙多为侠义之狐。如《红玉》篇中,那个虬髯丈夫能助萍水相逢的冯生报仇雪恨,固然是个豪气干云的豪侠,但是作者称赞狐女红玉“非特人侠,狐亦侠也”。红玉并没有替冯生复仇,但是她能在冯生遭难时代冯生抚养子嗣,后来又帮助冯生重振家业,助其考取功名,可谓是竭尽所能,为所爱者谋,义而忘私,从不为自己着想。在作者看来,凡能在人危难之际无私助人、舍生忘死的举动都是侠义之举,所以他将红玉也归入侠女之列。清代的王士祯甚至将红玉和《赵氏孤儿》中的程婴、公孙杵臼相提并论,赞她为“巾帼英雄”。《张鸿渐》中的舜华,《小翠》中的小翠都是像红玉一样的侠义之狐;《宦娘》中的宦娘和《小谢》中的小谢及秋容则都是有侠义侠情的女鬼。这些狐仙鬼女既有非人类的美貌、善心、多心计、来去自如的共性,又有独特的助人为乐、舍生忘死的侠义行为。人有侠义,实为不易,而蒲松龄赋之与鬼狐,更为难得。以往的文学作品对于鬼狐,多聚焦于其淫、媚,迷惑众生上,而蒲松龄却能于这些异类身上提炼出侠肝义胆、贞节刚烈的特质,较之唐传奇不得不说是一种进步。
此外,蒲松龄还塑造了一些刚烈的、有侠义的“丑女”形象,成为“聊斋”红妆世界中一道独特的风景。这些女子相貌虽丑,但是性格刚烈,或知恩图报,或不计个人得失而为他人奔波劳苦,或能临危不惧、处变不惊。作者对她们的刚烈、侠义之举非常赞赏。《乔女》中的乔女是个相貌丑陋的女子,世人多不齿,唯孟生“贤之”,于是乔女认为孟生对自己有一种精神上的知遇之恩。孟生死后,其家产被抢,孤儿被欺,这时和孟生毫无瓜葛的乔女挺身而出,在公堂之上为之力争。官诘其属孟生何人,乔女曰:“公宰一邑,所凭者理耳。如其言妄,即至戚无所逃罪;如非妄,即道路之人可听也。”此番话已有着浓厚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之味,更何况乔女认为孟生对她有知遇之恩呢?乔女竭力保住孟生家产后,抚养其子成人,直至终老。异史氏曰:“知己之感,许之以身,此烈男子之所为业。彼女子何知,而奇伟如是?”蒲松龄认为只要是“士为知己者死”,那么即使为一丑女,其行也侠也。《仇大娘》中的仇大娘也是一个像乔女一样粗陋的女子,然而她为了和自己已无多大联系的继母一家的利益,挺身而出,死死护卫,“里中豪强,少见陵暴,辄握刀登门,侃侃争论,罔不屈服”,其行可谓壮哉,然其义可谓侠哉。再如《张氏妇》中的张氏妇只是一介村妇,在“大兵”压境,诸人逃遁一空的情况下,她竟能独守空村,以超人的胆识和智慧杀死诸多贼寇,其凛然不惧、处变不惊让多少须眉汗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