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结束语
建筑施工现场工序繁多,如果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因此,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监管,明确建筑施工各主体的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制,加大对危险源的管控力度,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唯有如此,才能排除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从根本上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有序进行。
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带动了建筑业的繁荣和发展。建筑业不仅对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拉动作用,也是转移农村劳动力和稳定就业的主要渠道。因此,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会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但是建筑业自身的工作特点决定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忧较多,不少施工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现象比较严重,加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相对滞后,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损失惨重。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管理的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关系到国家财产安全以及职工生命安全。鉴于此,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已成为社会和建设领域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
一、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现状
随着我国《建筑法》于1998年颁布实施,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走上了法制轨道,相继确立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并初步实现了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和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管理体系评价。虽然有这样一部专业的法律在规范施工,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在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中仍存在着以下不足:
1、经常性安全意识淡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妥善处理速度、效益、稳定的关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重视不够,不能持之以恒地抓好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平时过分强调生产进度指标,而漠视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往往是事故发生后才突击抓安全,日常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加上部分工人自身素质不高、维权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从而也会淡化安全意识,违章指挥与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具体表现有:一是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无法很好地解决在建筑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关键性技术问题;二是我国安全防护技术、用具和机械设备与国际水平相比还相对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程度较低;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整体素质普遍偏低,缺少足够的职业技能型劳动者,无法有效地对施工队进行规范管理。
3、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我国虽然颁布了《建筑法》、《劳动法》等一些有关建筑业的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但与之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完备,而且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与责任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较为抽象,操作性不强,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另外,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不够健全、完善,还有相当多的技术标准尚未制定。这都造成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4、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还不健全。我国对建筑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的机制尚未形成,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例如,目前一些地区和城市仍没有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建筑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现有的一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职能定位不明确等,致使建筑安全技术的法规和标准在一些建筑企业无法真正贯彻执行。同时,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也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建设市场规模,难以有深度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二、建筑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1、作业过程复杂等施工特点决定了建筑项目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建筑施工过程由多项施工工序和复杂的作业过程所构成。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将不同功能的施工机械、多样的建筑材料、大量多工种的作业人员和各种各样复杂的施工工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进行生产组织,而且工作人员的作业面和工作平台在地下、地表及高空不断改变,劳动强度较大,安全管理环节多。复杂的作业结构和作业过程是导致建筑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