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认为“以美育代宗教”说蕴含了某种精神,这种精神是西方近代的理性主义,审美主义,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体现了对人的完善的价值追求,为中国现代社会变革提供了审美主义转变和审美主义道路。[③]
还有的学者认为“以美育代宗教”说与“审美救赎论”如出一则。理由是宗教的衰落,意味着某些超自然源泉提供的意义和价值正被疏离,人类已经承担了创造自己的意义和价值的任务。原来并非只有宗教才可以救赎,并非只有宗教才可引人向善。艺术在摆脱了神缚之后,赋予了人类全新的审美的救赎方式[④]。
2.揭示“以美育代宗教”说的现实意义
情感慰籍论得到普遍的赞同。赞同者认为,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经济的繁荣,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然而人们的精神却进入了荒原。而美育重在陶养人的纯正感情,其影响力较之其他活动更纯洁、更平和、更持久、更深刻。是现代人慰籍情感的最佳选择[⑤]。随后的学者,把“以美育代宗教”上升到很高的高度。如,赵惠霞就认为:美育担负起现代人建构心灵家园的重任。因为它是一种情理自由结合的形式。在认识论中,理性排除感性,才达到正确认识;在伦理学中,理性主宰感性,才成为道德意志;只有在审美中,理性和感性才自由交融、自由把握、自由观赏,从而构成审美心理结构。当这种审美心理建立以后,就成为人的一种内在需求,人就可以超越现实的功利,享受这种精神的快乐。建立在人类感情活动规律之上的美育,对感情之陶冶,如引水之趋下、驱鸟之归林,自然而然,无需强迫。它本身就是人的需要,是人的生活目的。美育建构心灵家园,是一个培植有益感情、消除有害感情的过程[⑥]。在同一时期,这一观点大行其道。如李丕显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说:以美育代宗教,通过艺术和审美活动建构人的感性生命和情感寄托,是对现代世界课题的积极回应,是对宗教双重性格的辩证扬弃,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换,在今天仍具有实践的和理论的双重意义[⑦]。
3.对“以美育代宗教”说的反思
当代的学者对于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说也有持不赞同的。冉铁星认为:在目标上,蔡元培是企图用美育取代宗教的情感教育,然而在具体实施的途径上,则注重的是外在的、形式的熏陶和感染,缺乏内在的宗教或美学式的修炼或省悟。其结果可想而知,要么放任自流、形同儿戏、可有可无,要么只能进行一些常规的艺术教育和礼仪教育。对于后一点,不客气地讲,中国古代的《礼记》要比蔡元培的设计深刻、丰富、完备得不知多多少。如此看来,在当时的中国,此种美育是无论如何也取代不了宗教的。[⑧]潘知常认为:事实上,蔡元培的“以美育代宗教”在逻辑上、学理上根本无法成立,只要人类最为深层的生命困惑存在,宗教就必然存在。[⑨]他还认为:一般而言,美育与宗教存在两种关系:其一是实质的统一;其二是层次上的递进。作为两种不同形态,又往往存在着从宗教向审美、艺术和从审美、艺术向宗教的演进。而在这两种关系中,都无“取代”与“排斥”可言。[⑩]有学者针对“以美育代宗教”成为研究热点现象提出来说:今日之重提“以美育代宗教”者,大多只是想强调美育的重要性而已,他们只是将蔡先生的主张当作一个有关美育的话头,而对这一主张的内在理路则未加深思。审美、美育诚然重要,但发展美育却不一定非要代替宗教不可[11]。充分意识到审美在人类精神生活中之重要性是必要的,但进而发展到要“以美育代宗教”则大可不必。这是一个充分平民化了的文化共和时代,人类的整个存在都是有限的,其某一精神领域的文化功能当然就更是有限。谁也没本事包打天下,谁也当不了人类心灵的救主。因此,人类各种精神文化活动———科学、哲学、宗教、审美等,还是和平共处、通力合作的好。其实,“以美育代宗教”说从它被提出的那一刻就引起了激烈的论争,存在着完全相反的观点。姚全兴先生专门对五四时期“以美育代宗教”说之争作了归纳总结。通过姚先生的研究我们发现,前辈学者对“以美育代宗教”说的质疑是多角度的。既有界说与对象的角度,又有异同与范围和借重和利用的角度。
从以上列举的不同观点可以看出,这场争论不会平息,重要的不是得到确定的答案,而是争论本身,因为从中我们能全方位地知晓“以美育代宗教”说的精神内涵,把握其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