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会计制度实施下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问题
(一)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明细科目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级会计科目下,明细科目设置不合理的情况,通常设置的层级过多,且难以与事业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相结合。在政府补助等方面,也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导致新会计制度难以得到有效落实。部分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设置上,未能遵循《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导致明细账目缺乏明确性,财务管理十分混乱。
(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混乱
新会计制度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供了良好的保障[2]。新会计制度实施下,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得以优化,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过程中,需要设置多个账户,实现对资产的科学分类和盘查清算。然而在这一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上,还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事业单位库存货物划分与当前新会计制度要求不符。其次,事业单位大型资产处理缺乏规范性,存在划分不均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都导致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混乱,给财务核算工作造成了较大的阻碍。
(三)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方法不科学
新会计制度实施下,要求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过程中,选择科学的核算方法。但是在实际落实中,仍有部分事业单位采用传统的财务核算方法,将事业单位所有收入,都纳入收入范围中。然而其中有很多收入项目,并不能真正增加事业单位净利润,只能够在表面的数字上得以呈现。因而,这种计量、核算方式并不科学,需要事业单位尽快予以更新。
(四)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当
新会计制度实施的时间较短,虽然其十分符合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发展需求,但是在一些财务管理人员,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应用新会计制度时,仍然会存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当的问题。第一,在账户与报表方面,由于财务管理人员未能对新会计制度进行充分明确,导致其在处理账户与报表的衔接上,存在众多的疑惑,难以良好处理。第二,在会计信息处理上,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的审核与对比环节,缺乏横向与纵向对比,一些财务管理人员难以确保全面的财务核算,涉及范围较窄,会计信息难以真实反映出企业实际情况,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
三、新会计制度实施下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对策
(一)合理设置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明细科目
在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设置上,应确保各个层级设置合理。第一,财务管理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的实际财政补助及支出,对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进行设置,确保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与事业单位实际工作相匹配。第二,财务部门应对原本的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进行简化,并监督明细科目架构的设置[3]。从而便于对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良好审核,确保新会计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推进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优化
为确保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与新会计制度相符,事业单位还应尽快实现资产管理制度的优化。首先,应要求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与非固定资产进行明确的划分,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对非固定资产进行存货处理。其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单位内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从而对新会计制度实施下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再者,应将原本的旧会计信息,融入到新会计制度的应用中,对各项财产进行科学核算。最后,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应运用与新会计制度实施相符的先进技术和信息化设备,从而提高资产管理效率,确保新会计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更新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方法
事业单位应尽快采用与新会计制度相符的核算方法。针对以往收入确认、计量、成本核算方式予以转变,采取差额计入收入法[4]。这种收入计入法,主要是对企业净收入进行计算,能够充分体现出企业的净利润,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同时,在成本核算过程中,由于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涉及的领域较多,工作范围较广,因而,应实现网络结算、差额结算等核算方法的结合运用,充分发挥不同核算方法的优势[5]。同时,财务管理人员应注重资产清查工作,严格遵循新会计制度,科学开展计提折旧和摊销工作,从而确保财务核算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