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重点工程管理
4.2.1重点工程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基层区科、矿业公司业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安全重点工程、重点工作面或重点部位,即时制定措施实施重点监控;煤业公司业务部室每月排查确认一次实施重点监控督导。4.2.2加强重点工程、重点工作面或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措施,由同级主管领导或业务部门制定,内容要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并严格落实。4.2.3加强重点工程、重点工作面或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措施,应在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基础上,结合实际突出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领导带班盯岗、人员配备、设备环境要求或采取特殊管理方法等方面内容。4.2.4重点工程认定和采取措施情况即时在各级安全办公会、调度会、职工安全活动、班前会上研究讨论贯彻。
4.3重点人员管理
4.3.1重点人员坚持动态摸排确认,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具体由基层区科、工会、安管部门、人资部门筛查认定分类分级管理。4.3.2重点操作员工由所在区科、工会组织、安管部门分级筛查实施重点监管。一般性思想情绪问题,由区科参照集团公司工会关于安全确认十种不安全人作法进行帮教;主观行为问题采取重点帮教、家属协助、脱产培训、调离岗位等措施。严重三违或一定时期内多次违章的重点人员由矿业公司实施重点监管。4.3.3重点管技人员由人资部门、安管部门筛查实施重点监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措施。具体办法各矿制定完善。4.3.4重要岗位、重点部位、特殊工程(工作)不得安排安全重点人员作业。
4.4特殊工程管理
4.4.1特殊工程(工作)要制定针对性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前,要进行实地考察座谈。根据现场实际,排查安全隐患及现场管理和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规范工序流程,明确关键环节的操作要领,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4.4.2特殊或临时性高危工程施工,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安全施工负全责。必要时指派安全监管人员现场监管。4.4.3特殊工程(工作)实行专业队伍、专业人员操作施工和管理。特殊工程施工队伍必须保持相对稳定,避免频繁变换人员及岗位。4.4.4各矿及基层单位周休日、节假日期间安排特殊工程,假前以邮件形式报煤业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管部备案。
4.5特殊时段管理
4.5.1严格特殊时段领导带班盯岗、集体换班升入井制度。特殊时段带班盯岗领导要熟知生产工艺流程,掌握安全工作重点环节,有重点、有针对性带班盯岗。掌控员工精神状态,时刻提示提醒安全注意事项,严守规程措施。4.5.2加强特殊时段安全监管。夜班安排生产的矿井,要调整现场管理及安监力量,安技调下井检查及值班人员不得少于六点班。4.5.3各生产、生产辅助单位周休日、两十点班原则上不安排除正规循环作业以外的特殊工程(工作)。确因需要必须安排时必须有区科领导现场盯岗。4.5.4各生产、生产辅助单位节假日、检修放假期间,如有工程安排必须正职轮流值班,现场必须有副区长以上领导盯岗。4.5.5同一工作面、同一地点作业,现场要采取分工协同措施,努力做到生产组织的同步性,杜绝个别员工因贪晚,干活着急出现安全问题。4.5.6因管理原因经常延时贪晚的,矿业公司要按事故组织系统追问,追究管理责任。
4.6特殊情况管理
4.6.1认真冷静对待特殊情况。正常生产作业,提前预知或即时出现环境、条件、设备、人员等发生变化,要临机抉断采取补救措施,措施不可靠不得盲目组织施工。经现场论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要停止作业,向上一级领导汇报。4.6.2坚持超前分析预测特殊情况。各级管技人员要培育分析预测特殊情况的意识和能力,超前考虑因变化出现的隐患和漏洞,及时跟进应对措施及办法,防患于未然。4.6.3生产工作过程中出现事故或其它变化影响,现场要调整工程安排或工作量,严禁不顾条件、不顾变化强行组织生产作业。各单位要赋予现场带班领导、安监员临机决断的权利。
5结束语
安全重点及特殊情况管理是现阶段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期工作,在日常管理中,要充分调动煤矿所有专业及基层区队的积极性,深入调研、积极摸排、制定和落实好管理措施。安全“三重、三特”管理涉及广泛,其重点在基层、在现场,要用发散型思维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不断细化深化,将“三重、三特”管理延伸到班组、到个人、到现场。安全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安全重点及特殊情况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煤矿企业要坚持持久的分析研究这些变化,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实现整个安全生产过程的可控、可靠,实现安全管理基础的不断夯实,安全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