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之一,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是有益于国家、社会、本人或他人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正当防卫制度无疑有着深刻意义和深远影响。本文是我对正当防卫权的简要论述,当然,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会出现的问题还会有很多,这一权利的规定也有待更趋完善。
【注释】
①汉朝建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典是《九章律》.它是汉朝的主要法典,也是汉律的代称.
②《唐律疏议》是唐代仅存的一部唐代法律文献.
③(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著:《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第403页.
④(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著:《法国刑法总论精议》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60页.
⑤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30页.
⑥陈兴良.《刑法的价值构造》.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29页.
⑦田宏杰.《防卫权限度的理性思考》.1998年.第47页.
【参考文献】
①汉律承秦制,而秦律又是商秧携《法经》变法为律后,历经多载发展而成.
②《唐律·疏议》唐代长孙无忌等奉皇帝之命编撰,原名《律疏》.
③(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著:《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
④(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著:《法国刑法总论精议》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
⑤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
⑥陈兴良.《刑法的价值构造》.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
⑦田宏杰.《防卫权限度的理性思考》.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