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学以宽容的胸怀接纳影视
影视产业逐利的本性抹去了文学高雅严肃的品性,滋长了文学的娱乐功能,文学演变为影视作品后,受众不是在享受一场精神盛宴更像是消费一盘娱乐快餐,因而有人对文学的这种依附地位顾虑重重,认为文学命运堪忧。其实,虽然影视和文学是两门独立的艺术,但同属于文化产品,总会存有共同的艺术追求,两者结合可以相得益彰。作家在坚守文学本位的基础上以开放的姿态接纳影视,破除精英文化观念的束缚,文学的魅力才能真正惠及社会。
①李晓筝,《论影视改编对文学传播的影响》[J].《电影文学》,2013(2)
②靳珂,《浅析当今传播媒介对现代文学消费的影响》[J].《作家》,2012(12)
③雍青,《论影视改编对叙事作品文学性的弱化》[J].《咸宁学院学报》,2011(1)
④柳艳芳,《视觉文化冲击下的当代小说影视改编的尴尬处境———以池莉、方方小说电影改编为例》[J].《文学界》,2010(4)
⑤腾志朋,《传播媒介变迁语境下的文学发展》[J].《丽水学院学报》,2008(8)
⑥潘阳,《影视作品改编问题再探》[J].《四川戏剧》,2008(6)
⑦赵允芳,《大众传媒在当代文学传播中的作用》[J].《传媒观察》,2007(2)
⑧吴玉杰、宋玉书:《冲突与互动:新时期文学与大众传媒研究》[M]. 辽宁人民出版社,2006
⑨熊召政,《传媒时代的文学》[J].《瞭望新闻周刊》,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