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的环境免受污染的破坏。例如:利用“森林法”,既可制止对森林的乱砍滥伐,防止水土流失又可直接保护自然环境,保护风景旅游区的旅游资源;又如利用“水污防治法”,对保护江、河、湖、海水体免受污染的危害,对维护旅游用水环境等,都有重大意义。因此,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加强管理;以保护旅游资源,为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
(二)要树立防重于治的新观念
保护旅游风景区环境的目的,是为了促使风景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转化,为人类的'休养生息,创造越来越好的条件。因此,必须贯彻树立防重于治的思想,做到防患于未然。要避免重走资本主义世界“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无论是山林、水体、风景名胜,只要是已辟为旅游区,或计划要开发为新的旅游区,都应事先就其环境保护方面,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按其重要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保护。不能等到问题成了堆,再来补救、治理,而处于被动局面。
(三)要加强治理已经受到破坏或一定程度上遭到破坏的自然资源
由于各种原因和条件的限制,我国有不少的旅游风景区的环境已经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以及也有许多名胜古迹受到程度不同的污染危害。譬如:“奇秀甲东南”的武夷山,是典型的丹霞地貌代表,再配上其独特的九曲溪和两岸苍翠、挺拔的植被,从而成为著名的风景旅游区。但在前几年,人们却对武夷山上的森林植被,进行了掠夺式的砍伐和破坏,使其精华的九曲溪的水位急剧下降,从而严重威胁到武夷山的旅游景观价值。再如:天台山既是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又是第一批列入国家级重点保护单位的风景区。其中除国清寺和石梁飞瀑外,最为突出的代表应该就是原天台“十景”之一的“清溪落雁”和“双涧洄澜”。这两个景区都是以自然资源为特色,以其独特的奇观吸引了成群的游客来此观赏游览。然而随着人类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和污染以及对保护自然资源方面的意识欠缺,使得这两个奇景在很大程度上遭到了破坏以至于逐渐地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
对这些已经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污染的环境,必须进行及早、必要的治理和补救,使得尽快地恢复其本来的面貌,以适应我国旅游业在国内外的发展,从而更好地打开旅游市场、迎接更多的旅游者前来观赏。
三、搞好环境保护,促进旅游业持续发展
环境的如何保护和旅游业的如何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市场的开拓。为了更多地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更好地发展旅游使其适应整个旅游市场,在从事旅游业各方面工作中,更应该注意到旅游风景区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特别是现今仍然还有很多人尚未充分了解、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我们更应把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作为发展旅游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觉得应该从这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
(一)要运用美学的观点,做好旅游风景区的环境规划
一个良好的旅游风景区,必须使其旅游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未受到一点点的破坏和污染,使其能满足旅游者的观赏心理,满足旅游者精神上的享受与需求。为此,必须运用美学的观点做好环境规划这一个项目工作。我个人认为一定要从美学的观点和理念出发,按照规划的要求,以适合人们观赏的心理和精神上的满足等方面来考虑对一个景区进行的环境保护与资源的开发;同时严格控制在景区内兴建各种楼、堂、馆、所和旅游饭店,使得景区的原有环境免受一些不必要的污染和破坏,尽一切力量确保景区的生态平衡,从而将景区建设成为一个有益于人类健康,并适合于康乐消费的旅游环境,更快地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游客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发展旅游业,虽然可以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很多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在同时它也将产生一些旅游污染等消极方面的因素。例如很多游人一到一些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就会对那些维妙维肖、栩栩如生的雕塑自觉地或不自觉地用手抚弄、拍打,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将雕塑损坏;有的游客在看到景区内的花草树木尤其是一些名贵的植物,便有一种信手攀折、摘取从而独自欣赏的行为;有的游客为了省掉爬山时的一些力气,随意地砍树砍竹用于充当拐杖;有一些游客不仅在景区内随处乱扔果皮杂物,更甚至随地大小便;有的游客还在景区内显眼之处,随意刻上“×××到此一游”的标志,用以“留芳百世”等一些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