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我具备哪些条件能使我成为一个出色的心理咨询师?
(5)我经常出现的反移情问题是什么?
(6)我对求助者有何期待?
(7)我对自己的职业有何期待?
(8)我希望从同事那里获得什么?
(9)我的职业优点和弱点有哪些?
(10)我的职业奋斗目标有哪些?
(11)我的同事会怎样评论我?
(12)我希望接待哪一类型的求助者?为什么?
(13)我将如何应对自己的心理压力或崩溃状态?
(14)我如何处理对于自己工作的赞许和责难?
3、研究报告的内容(可参考以下项目撰写)
a、咨询理论概述(选择某种咨询理论)
(1)咨询理论的名称
(2)咨询理论的发展a
(3)咨询理论框架
(4)咨询技术
b、案例分析
(1)运用上述理论解释心理问题的形成原因与发展过程
(2)运用上述咨询技术解决心理问题
(3)评估咨询效果
c、个人体会
(1)结合实践谈谈自己对该理论有何新的认识?
(2)结合实践谈谈对该理论的咨询技术有何新的体会?
(五)论文提交要求
提交论文时,一律装入文件袋并贴封。文件袋封面格式和论文首页格式应统一(见表1)。
二、论文答辩
(一)综合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1.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申请答辩人数,成立若干综合评审委员会,并填写综合评审委员会专家登记表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2.每个综合评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组长1人,主持答辩工作。
3.所有综合评审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主席必须具备正高级职称),并参加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有关要求统一组织的相关培训。
4.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有关要求,统一组织综合评审期间的考务管理。
(二)论文内容评定
1.由评审委员独立对论文内容进行评定,将评定结果填入综合评审评分表,同时填写相应的答辩问题。
2.论文内容不符合撰写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答辩。
3.论文内容部分的成绩占综合评审成绩的40%,由评审委员会中每位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考生该部分成绩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可参加答辩:占评审委员会总数2/3以上的委员评分合格(≥24分);平均分合格(≥24分)。
(三)论文答辩程序
1.书面答辩:
(1)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答辩问题,制作书面答辩试卷,用信封分别封存,并在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和论文题目。
(2)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生集中进行书面答辩。书面答辩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时间为60分钟,考生不得携带论文等与答辩有关的资料。
(3)答辩结束后,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评审委员结合论文对答辩试卷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填入综合评审评分表。
(4)论文答辩部分的成绩占综合评审成绩的60%,由评审委员会中每位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评定成绩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为合格:占评审委员会总数2/3以上的委员评分合格(≥36分);平均分合格(≥36分)。
2.口头答辩:
(1)考生应按照统一安排,于应考时间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报到,接受考务人员点名并编排答辩顺序。
(2)答辩由综合评审委员会组长主持。
(3)综合评审委员会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4)答辩人阐述本人论文的题目、论点、论据和论证过程 (不允许逐字逐句宣读论文),时间不超过3分钟。
(5)答辩人进行口头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考生就评审委员提出的问题(每个委员一般提1-2个问题)进行当场作答;评审委员根据评分参考标准独立地给予评分。
(7)答辩人回避,评审委员将评定项目成绩填入综合评审评分表,综合评审委员会汇总成绩填入综合评审评分总表。
(8)答辩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评分草表签署姓名后,交内蒙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四)论文答辩须知
1、论文跑题、偏题,或结论不正确,或论据、数据基本不准确,或逻辑结构严重混乱,或语句文字不通顺、病句、错别字太多的论文为不合格论文,不得参加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