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应按照统一安排,于应考时间前30分钟前到候考室报到,接受考务人员点名并编排答辩顺序。
3、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答辩考场,向评审委员会报告姓名及论文题目。
4、在得到评审委员的允许下后,考生用3分钟时间阐述本人论文的题目、论点、论据和论证过程 (不允许逐字逐句宣读论文) 。
5、考生就评审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对每一个问题的回答,不得超过5分钟。论文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考生回答答辩专家问题时,要用陈述句,不得使用反问句。
7、论文答辩结束后,考生得到评审委员的允许后,退出考场。
三、综合评审成绩计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