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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教学效果一般。

  教学理念的陈旧导致教学方法的单一,进而导致教学目标难以实现。笔者关于这一问题曾经在学生中做过调研,学生们普遍表示,《经济法》课程给他们的印象就是上课学习、下课背书、考前做题,非常地传统,也非常地无趣。传统的填鸭式与题海式的传授方法很容易导致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和热情,使学生获得的《经济法》知识难以巩固,教学中的前学后忘成为普遍现象,难以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在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本就一般的情况下,这种后果更加明显。教育的目的是要帮助学生掌握知识,而非为了帮助学生应付考试,如果纯粹为了考试而教学,是不可能实现良好的教育效果的。我们应该去提倡“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让学生主动性、创造性地学习知识、应用知识。传统的教学模式显然难以实现这一目标,为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必须通过教育信息化实现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二、信息化教学模式的创新

  1.理论依据构建。

  笔者认为,信息化教学模式的主要手段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教学,信息化建设指引下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的最终形式就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完成日常教学任务。这么认为的依据是著名的“情境认知理论”。《经济法》是一门社会科学,《经济法》教学的要求契合情境认知理论的特征。情境认知理论认为,教师创设的情境要与真实的社会情境、生活情境和科研活动的情境相吻合。这样,使学生有可能在似真的活动中,通过观察、概念工具的应用以及问题解决,形成科学家看待问题的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共同体的文化。而要在课堂上去模拟与《经济法》相关的、真实的社会情境、生活情境相似的教学情境,唯有通过计算机网络手段来实现。因此,相对于传统教学模式,网络教学应该实现以下几方面创新:

  (1)教学目标上,应该以实现学生主动性、创造性地学习知识、应用知识为目标,立足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而非提升考试通过率。

  (2)教学内容上,应该建立在教材基础上,能够为网络所共享的教学课件、多媒体信息资源以及试题库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尽量脱离教材。

  (3)教学方法与手段上,教师在设计教学活动时在注意情境设计、协作学习环境设计、网络教学策略设计的同时,还要注意信息资源设计,强调利用各种信息资源来支持“学”,具体的知识点要尽量采用文本、声音、动画等多种媒体表现。

  (4)在考试设计方面,应该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实施考试,实现随机题库制与无纸化考试相结合,减轻教师阅卷负担,减少阅卷出错率,同时节约学校的经费资源。

  2.教学目标设计。

  传统的《经济法》课堂教学仅仅以顺利完成期末考试或提升考证通过率为目标,完全背离了职业教育的初衷。信息化建设正好可以实现教学目标设计的创新,真正实现素质与技能教育。笔者以为,高职《经济法》教育应根据高职人才的特点和培养目标,在教学中避免理论与实践分离、知识和能力分离、教学和考证分离,以丰富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与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教学目标。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这一教学目标难以实现,而网络化教学则可以完成这一任务。笔者认为,《经济法》课程的网络化教学,意味着教师可以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理论知识进行情景模拟预设,然后通过网络手段实现机———机资源共享,为课堂教学的开展奠定基础。这样,在课堂教学中,每一名学生都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预设的模拟情景去学习理论知识,并运用理论知识对情景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与解答。

  3.课堂教学创新。

  《经济法》课程的网络化教学,关键在于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进行课堂教学的创新。这一举措必须要在充分考虑高职学生心理与认知特点的前提下,对教学内容与方法进行改革和创新,使之契合高职学生的特点,也符合学生考证与就业的需要,从而摸索出一套具有实用性和有效性的《经济法》课堂教学模式。第一,教学内容创新。可以考虑在保证《经济法》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多使用教学案例,只不过教学案例要与情景模拟法相结合,在案例设计时要注意增加学生的代入感,在合适的案例中可以考虑由学生来扮演案例的主角,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感同身受,提升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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