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子商务环境不健全。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所涉及的银行、信息产业、税务、海关、金融、法律等相关标准、规范等还不够完善,部分旅游公司景点描述不符,旅游团队组成夸大宣传,纪念品以次充好等,旅游市场规范化、组织化程度低,影响了广大旅游者对电子商务的信赖。
(五)投机性旅游网站频生。目前市场上有部分旅游企业在建立旅游网站后快速完善内容,成为市场焦点,但是其目的并非做强在线旅游市场而是旨在上市,套回资金。这种以资本运营的模式经营旅游网站,会导致网络企业的发展停滞,旅游企业也无法获得阶段性发展。
(六)人员素质和技能问题。目前,我国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的文化素质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普遍较低,既熟悉电子商务又精通旅游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制约了旅游电子商务的开展。
三、以政府为主导的区域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一)、建立政府投资的区域旅游电子商务信息数据库
在新形式下,政府作为旅游电子商务的宏观管理者,具有扶持和规范的作用。旅游电子商务的投资与维护费用都十分庞大,单靠企业的力量是难以建设与维护的。由政府投入建立区域内统一的信息数据库,减少了企业各自投资建立信息平台及建后维护、人员培训、功能开发等多方面的成本问题。在各旅游企业的内部构建内部管理信息网,促使信息传递方式由阶层型向水平型转变,并通过内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旅游调查、预测、规划和管理的数据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区域性资源共享的优势,使数据库信息量大、准确性和时效性强;具有严格的信息发布标准模式,规范了信息质量;对资金支付、平台服务业务建有严格的管理机制,利于标准化、规范化的行业管理;对售后服务也有积极地保障作用。
(二)、建立(G2G)2B和(B2B)2C模式
(G2G)2B模式:旅游电子商务业界的创新模式。以G2G为基础,G2B为重点。两个流程衔接起来,形成一种旅游电子商务模式新概念。省级旅游电子商务中心作为政府旅游管理部门主导推行的统一的对外旅游信息门户,包括了本区域内各地市州的旅游资讯。各地市州旅游电子商务中心通过后台运作将本地区旅游行业上传的旅游信息资源合理整合,成为区域内旅游信息共享的公共支撑平台。各平台之间信息可共享,并统一集成将全面、详细、准确的旅游服务信息提供给省级旅游电子商务中心,使消费者可以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查询信息。这种政府主导推行的区域平台模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增强了旅游商务企业的参与,提高了旅游者对旅游商务企业的认知程度和信任感。
(B2B)2C模式:在传统的B2B与C2C两种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将各区域内的旅游企业通过信息整合与消费者之间实现前台与后台的密切结合。区域内各旅游企业的信息可共享,为解决企业内外部E化的脱节问题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资金流和信息流相互配合、双向沟通,跨区域信息查询更加便利。在这种模式下可实现消费者只需通过统一平台,即可进行全方位的旅游综合信息查询及自助定制旅游项目的服务。
(三)、建立多种技术集成应用模式
1、ASP模式:由ASP向服务器供应商、网络通讯设备供应商、操作系统开发商、数据库系统开发商、网络安全系统开发商、网络管理系统开发商以及通讯线路运营商等租用各种设备、软件系统与通讯线路,以构建应用系统运行平台。
2、 管理安全模式:通过建立人员管理、系统维护、数据备份、应急措施和病毒防治等制度,增强网络使用的安全性。
3、 资源共享模式:信息非结构化,容易产生信息孤岛,信息不一致。基于新一代信息协作,建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区域性平台,提高系统内外部的信息共享程度。
4、 移动信息模式:3G、信用卡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以及国家的政策趋势,使移动业务使用更为广泛。运用标准化数据为共享平台,以网络环境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使旅游电子商务以最方便快捷的方式为社会公众所使用。
5、在新模式的建立下,实现信息资源的区域内共享,通过最便利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最人性化的服务。如,网络导购可提供专业咨询,根据不同用户的需求,动态地提供较全面的参考信息和组合;便于操作的界面可让用户自行设计规划旅游需求,用户只需提供所需信息标准,数据库就可以根据这些标准将最符合条件的信息提供给用户;互联网、电话、移动数字终端等多种服务形式,使用户享受全方位的服务。这种开放式旅游信息集散系统可以鲜活生动地推广旅游地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