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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局的动荡不安又造成了个体对于生与死,存与亡的大面积反思。《与王朗书》中曹丕曾云:“生有七尺之形,死惟一棺之土。”其《与吴质书》又说:“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谓百年己分,可长共相保;何图数年之间,零落略尽,言之伤心!”曹丕追念故人,催人泪下,生死之间,众生平等。

  由此看出,建安时期生命意识普遍自觉而强烈,被转化为改变社会时代的无穷动力,救民于水火之中是他们普遍的共鸣。不论是《典论论文》里的“盖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还是《与王朗书》中的“唯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乃至《又与吴质书》中的“著《中论》二十余篇,成一家之言,辞意典雅,足传于后,此子为不朽也”都是实现人生价值的体现。

  一言以蔽之,曹丕在文学史上价值不仅仅体现在文学创作上。他所撰写的《典论》阐述了文章的社会功用和对个体的现实价值,这树立了文学批评史上的一个标杆。这一中对文学自身价值思考的历史视野充分表现了他的远见卓识,也是当时文学趋向自觉的深刻表现。

  参考文献

  [1]《三曹与魏晋文学研究》 吴怀东 安徽文艺出版社 2011年第一版

  [2]《“二曹”辞赋观之再检讨》孔德明 昆明学院学报 2011,33(2):100 ~103

  [3]《再谈曹丕的“盖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罗宏梅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4]《曹丕、曹植的文学价值观之比较》 陈艳艳 广西师范学院 南宁 530001

  [5]《殊途同归:曹丕与曹植文学价值合流论》谭本龙 毕节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总第2 5卷

  [6]《曹丕“文章经国之大业”简论》杨民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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