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例文评析 二
例文二]
要改进和加强银行结算工作
王金荣
银行结算是连接资金和经济活动的纽带,是实现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对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效益,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银行对结算进行了改革,加强了管理,促进了经济发展。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不少银行、城市信用社和企业存在着不讲信用,不执行结算纪律,结算秩序混乱,结算速度慢,在途时间长的状况,影响了银行的信誉。如何实现结算秩序的根本好转,树立良好的银行信誉,是当前金融工作中非常突出的问题。(“如何……是突出的问题”一语搭配不当。“非常突出的问题”应改为“需要研究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当前银行结算工作存在问题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去年以来人民银行总行发布《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和《关于整顿结算秩序、扩大转帐结算的通知》以及电子联行入网行的不断增加后,新规定、新,事物也带来了新问题,暴露了我们银行结算工作中一些不适应的方面,其主要表现是:(这一部分是发现和提出问题,正因为有这些问题存在,说明需要改进和加强银行结算工作。应先肯定新规定、新事物对搞好银行结算工作的积极作用,再谈“也带来了新问题”。这样才会使文章显得更客观、辩证)
(一)多头开户现象多,许可证管理流于形式
由于目前的金融体制管理模式,各家银行业务基本划定,企业开户又实行许可证制度,企业往往遇到结算问题不敢告诉银行,有的企业就想方设法多头开户,把辅助帐户演变成基本帐户,这样企业既可在结算上获得便利,又可在资金上得到另一个融资渠道,真是何乐而不为?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问由于激烈的竞争,一些银行作出拉进一个存款户受奖,被拉走一个存款户挨罚的决定。一些银行以放松结算管理、现金管理甚至以牺牲结算制度为代价,取悦企业,拉企业在本行开户。从客观上又助长了企业多头开户。(多头开户,既然对企业
有利,对银行也有利,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多头开户作为一个问题,作者应该指出,它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并简要说明它的危害性,这样才会健读者明白“多头开户”的碗是一个问题。)
(二)随意压票、退票、裁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
及时办理结算业务,是实现社会资金正常周转,商品流通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保证。但是,不少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压票、随意退票十分严重,给银行造成不好的影响。
一是故意压单压票,不及时汇划款项,提出票据,解付票据,往往要压几天。如绍兴市工商银行第二营业部开户单位甲企业在1995年3月31日,向在市区某银行开户的乙企业收取贷款时(金额24.5万元),乙企业同意支付,但乙企业的开户银行为完成存款考核任务,故意压单两天,致使甲企业不能及时归还银行借款,多承担两天银行贷款利息。(用事例来说明问题的存在,表明压票、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不是作者主观臆造出来的问题,而是客观存在的问题。)
二是任意退票。有的银行以“印章不清”、“大小写金额书写不规范”、“票根未到”、“帐号与户名不符”等借口,无理退回他行票据。有的弄脏票面,使印章模糊,嫁祸于人,退回票据,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
三是截留挪用客户或他行资金。有的银行采取更改账号等手段,把跨行的票据截留本行,无偿占用他人资金,以增加本行存款。
(三)受理无理拒付,不按规定计扣滞纳金
目前,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回款率低是异地结算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以绍兴市工商银行统计,1994年托收承付的回款率仅为45%左右。这既反映了企业不讲信用、不遵守结算纪律的现状,也反映了银行结算纪律松弛,监督不力的问题。一些银行偏袒一方,受理企业以“无款无合同、经办人不在”等借口提出的无理拒付,甚至擅自拒付退票。一些银行对开户单位延期划回的托收承付不按规定计扣滞纳金。
(四)违反规定附加条件,人为阻塞汇路
《银行结算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定的统一结算制度,各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必须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其各项规定,非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不得自行修改和变更。”但在现行结算工作中,专业银行我行我素,自行制定结算“土政策”的情况层出不穷,把人民银行制定的统一结算办法、制度给以种种限制。由于这些大大小小没有通过人民银行批准的“土政策”出台,使人民银行设计的结算工具功能大打折扣,结算监督相当被动。大的有自上而下的银行汇票的跟踪电报,商业汇票的签发,受理协议,贴现分系统内外等,还有的专业银行系统的“电子汇兑”及江浙沪铁路沿线15个城市100多个机构的“以车代邮”等等。小的“土政策”有金额以上的转汇要经计划部门的审批,金额以下的电汇数额太小应予退回等等,更有一些专业银行系统内的业务操作规程细小得甚至不够戴上“土政策”的帽子,但往往就是这些细小的规定使我们整个结算工作在某些环节上遇到磨擦,造成渠道不畅。(对银行结算工作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介绍得客观、具体、可信,读后使人感到银行结算秩序混乱,性质严重。很自然地包含了“银行结算工作迫切需要整顿和改进”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