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公平问题论文
2017年国务院下发的41号文件,提出要把我国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我国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公平问题。
在“大众化旅游”和“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逐渐成为社会主流意识的背景下,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和休闲需求与非均衡的产业结构且相对滞后的商业模式和旅游组织方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笔者认为该矛盾的根源在于旅游的惠众性未能达到。从发达国家旅游业的发展模式来看,衡量一个国家旅游业发展是否成熟的标志是旅游公平,其首要目标是要达到人人有机会参与旅游。但从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其距离“人人可游,人人能游”的大众时代还有一定的距离。
基础理论
1、公平理论
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是在20世纪60年最先由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提出来的,该理论指出人的工作积极性不仅与个人实际报酬多少有关,而且与人们对报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为密切。从现代伦理学的角度,公平分为三个层次:社会公平、领域公平和领域内部公平;从经济学的角度,公平包括起点公平(也叫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2、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简称st理论)是20世纪60年左右在西方国家逐步发展起来的。该理论是由freeman在1984年其出版的《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一书中明确提出的,是指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为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进行的管理活动。st理论在旅游领域的应用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和划分、旅游活动中的利益相关者研究、旅游地利益相关者冲突与协调、旅游环境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等几个方面。
3、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在1987年发表的《布伦特兰报告》中提出的。该报告对可持续发展的解释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观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可持续发展观的内容体系,其公平原则是从机会选择的平等性的角度展开的,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同代人之间的平等,包括三个层次,即游客间的平等、游客与东道主地区居民间的平等、东道主地区居民与旅游开发商之间的平等;二是代际间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