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实习报告
45 页 客服微信号: bylw8com 客服QQ:3346581880

  6、加强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及治理力度,抽查采暖锅炉36台,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单位限期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全部得到落实,投入8万元完成庆成3#小区供热站、县医院锅炉限期治理项目2项;协调石油单位封闭石油废弃井7口;抽调10名工作人员,历时4个多月,对全县企事业单位、生活及第三产业906户排污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从排污种类、数量、浓度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了较为详实的资料档案,排污申报登记率100%;全县(包括石油单位)用于治理环境的资金约7000多万元,环保投资指数0.9‰。

  7、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力度。继续推行环保预审制,把环保审查把关的程序前移,规定建设项目在立项之前,必须经过环保部门批准,这一工作制度的实施,使环保审查取得了主动权,有效防止了一些重污染项目的开工建设。另外我们根据建设项目名录,及时掌握新、扩、改建项目动态,积极主动参与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做到了“三不一跟踪”,即不环评不准立项,不办理手续不准开工,不达标不准验收,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全年参与验收的工程项目9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率100%。协调市环评所对北区供热站、陇原黄花菜加工厂等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环评。对全县89户新、扩、改建项目全部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执行率达100%。

  (二)、环境宣传教育任务全面落实 全民环境意识普遍提高

  1、向省市报送环保政务信息31篇,县电视台播出新闻录象3次,广播稿2篇,完成《中国环境报》征订任务27份。

  2、通过刷写标语、办板报、印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据统计,今年全县共刷写各类环境保护宣传标语30多条,悬挂横幅21条(副),印发传单6万份,播放环境教育警示专题片8场次,举办各类咨询活动5场次,咨询群众3.5万多人(次)。

  3、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城区设立咨询服务点3处,悬挂环境警示图片16份,向有关部门赠送《中国环境报》6.5特刊90份,并现场播放了环境警示光盘和环保法律宣传录音,直接受教育人数3000多人,出动宣传车一辆,抽调12人组成宣传小分队,历时4天,巡回7个乡镇,散发各类宣传材料3万余份,咨询群众近万人,同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了以“我和环境”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共收集征文8700多份。在宣传教育活动中我们注意把集中宣传同经常性宣传结合起来,保证了宣传活动的长效性和实效性。

  4、积极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并顺利通过市县验收。通过广泛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职工、青少年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重视和支持环保工作、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目前电话举报多了,来信来访多了,关心环境、支持环保工作的人多了。

  5、积极开展“双绿”创建活动。为了使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优美乡镇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们制定了《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实施方案》,今年确定马岭中学等9所学校要建设成为达标绿色学校,北区住宅区创建为绿色社区,赤城乡等6乡镇要创建为环境优美乡镇,为了促进这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局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向创建绿色达标学校的9所学校拨付创建活动补助经费1.4万元。据统计,开展创建活动的单位用于美化、亮化、硬化、绿化工程投入经费共计达65.32万元,创建工作基本达标,并于XX年9月顺利通过我县验收。

  6、推行“绿色认证”。今年,我们把推行绿色认证作为环保部门服务农村经济建设的一项新的工作措施来抓,协同有关部门,狠抓巴彦无公害大米生产基地的建设,并协助完成了巴彦无公害大米基地认证工作,巴彦县被认证为国家级无公害大米生产基地。

  (三)、总量控制目标得到落实

  结合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年初,我们对排污单位实施量化管理是层层分解污染物排放指标,并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排污单位采取防治措施,提高污染防治水平,辖区内17户砖瓦厂是排放so2、烟尘大户,我们在严格控制燃煤类型的同时,进行技术指导,降低能耗,减少排污量,确保企业增产不增污,监理人员累计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指导32人(次)。2是从源头抓起,全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型煤、液化气),全县有80%的燃煤用户使用中低硫份的华亭煤,60%左右的餐饮业(包括夜市)使用石油液化气,降低了so2的产生量,减轻环境压力,建成烟控区3.8平方公里,覆盖率达80%。完成沼气示范点1个,沼气用户200多户。根据初步测算,全年二氧化硫、烟尘、化学需氧量、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均在控制指标以内。

首页 上一页 4 5 6 7 8 9 下一页 尾页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6-2024 毕业论文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4005682号

联系邮箱:Lw54@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