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统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分公司数量若干,而且因为地域因素,许多分公司与总公司缺乏联系,在财务管理制度上并没有严格遵循轨道交通企业总部的规定,更多的是由分公司自行制定。但是却给企业总部在对分公司财务管理上造成极大的难度。首先就是无法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的监督。分公司多数都是在某个固定的时间向总公司汇报财务管理基本情况,但是整个财务管理过程总部就没有办法知晓,而分公司负责人一旦要谋求私人利益就存在较大的操作空间。其次就是预算编制无法统一。各分公司由于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同,在预算编制上,不管是口径还是编制方法可能都与总部有所差异,总部就没有办法对分公司预算编制进行审查,而且一旦要进行实地审核,就需要投入大量精力、成本。
最后就是财务管理监督的不统一。许多分公司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更多的是摆设,而总部要想对各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也是有心无力。3.财务管理创新人才缺乏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更多的还是技术型企业,对于人才的需求渴望更体现在轨道交通方面,而对于财务管理人才的需要并不是特别强烈,自然也就造成其财务管理创新人才的缺乏。财务管理模式必须要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而不能够一直沿用传统财务管理模式,尤其是轨道交通企业,其接触的都是新型材料等,在财务管理科目上更是要进行不断地修改优化,才能够为轨道交通运用企业更好的服务。但是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必须要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其结合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特点才能够提升财务管理质量,使得企业财务运营更加高效。
三、轨道交通企业集中财务管理模式的方案设计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总部应该对经济活动进行整体性控制,必须要具有对各分公司的'所有财务决策权、控制权以及管理权等。要注重以集中财务管理为核心,不仅是对各项资金,同时也要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管理,还要对预算、会计核算等进行统一管理,从而为整个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财务制度、信息化建设等提供保障。
1.财务工作人员集中化管理从落实形式来看,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财务机构派驻制。该机制能够使得各分公司的财务工作人员较为独立,在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时能够直接从总公司财务管理要求出发,同时更多地也会从企业整体利益的考虑。而且通过轮岗机制,让各个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负责人或者是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以有效预防贪腐现象的发生。此外,派驻财务人员在总公司与分公司进行资源调配时,能够从中起到协调的作用,更多考虑到企业整体利益的发展。各分公司的财务机构与财务工作人员由总部负责统一培训后再派驻到各个分公司中,不仅能够保证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也能够进行统一管理与考核。从管理重点来看,要强化人员述职、考核评估与培养储备。企业需要定期的展开财务工作会议,通过企业总部财务部门各专业人员对各分公司的财务机构各项工作进行评估报告,对于其中的重点财务项目要特别筹划布置。同时开展派驻财务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财务人员述职工作,要与其工作成果、困难点以及未来工作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为财务工作目标的落实提供保障。要结合财务管理目标构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定性与定量指标结合,诸如预算精确率、单位成本排名、财务服务满意度等。要落实对派驻机构与工作人员的全面考核评估,从而为财务集中化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2.资金集中管理对于资金的集中管理一定要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轨道交通企业的收入都应该直接存入企业总部收入户,同时各分公司对资金有所需求应该向企业总部进行申请调度,杜绝分公司独立对外融资、担保等违规行为。而且,各分公司的资金使用都应在相应的资金预算编制范围内,要根据总部所制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来编制相应的资金预算。企业总部对于资金的审查一定要严格,同时对资金进行追踪监控,避免出现大量资金被闲置占用。要强化银行账户与现金流管理。首先,要针对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名下各银行账户审批,必须要严格要求各分公司只能开基本账户,要想开立其他银行账户,必须要经总部进行审批。其次,应将各分公司的基本账户设置为“零余额”账户。同时,在总公司名下的分公司银行账户允许部分额度透支。针对一定时间范围内的投资额度,需要结合各分公司的资金需求进行确定,基本账户中要保持与透支额度相匹配的资金,要最大程度地集中资金用于各项重点工作,降低资金占用率,提升财务监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