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资安全
国家应开放多元化的投资途径与渠道,引导投资方向,完善法律规范投资程序与条件,成为化解该领域高风险、增加外来资本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力。
(四)价格安全
五、经济法安全价值与金融法安全价值的关系
金融安全问题是在国际经济形势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提出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资本流动日益自由,金融活跃和创新不断高涨,金融投机风潮不断发生,一个个国家接连爆发金融危机。经济危机连锁反应的从一个世界影响到另外一个世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每个国家面对经济危机都不会独善其身。在这样背景下,很多国家纷纷关注金融安全。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体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金融安全运行的体制能够维护和促进一国金融的长期、稳定发展。
一个安全的、有效的金融体制绝不是一种随意的安排,它也并不完全受制于国家或个人的意志,它是决定于一国产业结构的选择。然而,金融结构的安排又会反过来影响一国产业结构的形成与发展。
因此我们要注重经济法中的安全价值以及金融法的安全价值,从金融法的角度来看经济法安全价值的建构,立法的必然性,以及政府干预的必要性。这些也是与经济法的其他价值是相通的。从一个部门法来看整个法律部分的价值,是很有意义的。
摘 要: 可持续开展理念提出以后,人与天然生态谐和开展变成遍及的寻求。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有用平衡经济增加、社会开展和环境维护三者联系的经济开展形式,越来越遭到重视。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开展形式,其法令保证――循环经济法也有自个不一样于别的传统法令的明显特征。
关键字: 可持续开展 循环经济法 特征
上世纪70年代“可持续开展观”自提出以来,在国际范围内得到了活跃的呼应并变成影响人类社会最为深远的理论之一。我国政府活跃呼应可持续开展理念,根据我国的国情,编制了《我国21世纪人员、资本、环境与开展白皮书》,初次把可持续开展战略归入到我国社会主义建造久远规划当中来;十五大正式把“可持续开展理念”确定为我国“现代化建造中有必要施行”的战略,其间以“经济可持续开展”、“社会可持续开展”和“生态可持续开展”最为主要。
作为“可持续开展战略”的主要路径,“循环经济理念”被系统地提了出来并广泛实习。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有用平衡经济增加、社会开展和环境维护三者联系的经济开展形式,首先在经济发达国家推广,经过长时间的实习,一些发达国家(如德、日、美等)现已完成了将循环经济法制化和社会化,运用法令标准推进和保证循环经济的开展和循环型社会的构成。[1]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循环经济法起步较晚,但是由于遭到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开展也对比敏捷,“20xx年公布《循环经济促进法》,就是我国循环经济法令系统建造的一大行进”。[2]那么作为可持续开展理念的完成路径,循环经济法终究有何特征呢?
特征的剖析源于概念的界定,我国学术界对循环经济法的界定还存在多种定见。蔡守秋着重它与生态环境的联系,将其归属为环境法范畴:“循环经济法虽然调整循环经济活动或做法,但循环经济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经济,而是与环境资本的开发、使用、维护、办理及其办理有关的经济,即循环经济是生态经济、绿色经济或环保经济。与此相适应,循环经济法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经济法,而是联系经济活动的环境资本法。”[3]蒋亚娟则从其内容动身更着重其经济法的特性:“在法域归属上,循环经济法具有归纳性,而且兼有经济法和环境法的有些特色,依照主要社会的内容和特色,循环经济法应当归属于经济法。”[4]也有专家将以上观念归纳而论之,而陈泉生等人则以为,循环经济法有其特定的调整目标,发生和开展的独特因素以及特定的目的和任务,因此是一个不一样于别的法令部分的独立部分。[5]我较为同意陈的观念,从内容、系统和目标来说,循环经济法都是独立的法令部分,具有自个鲜明的特征。
一、杰出的生态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