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督促学生进一步学习和评价教师效果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考核学生的能力,有必要将传统的期末考试考核转变为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教学过程考核与期末试卷考核相结合。最终的总评成绩应包括课堂考勤、课堂研讨、课堂笔记、课程设计、结课考试等内容,减小理论知识考核的比例,适当增加运用知识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的比例,对于那些能主动思考、解决问题、体现创新思维的学生给予成绩鼓励。
4、结论
因此,教师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应灵活选用教学内容、注重应用性和实践性,不断优化教学方法、强调学生的主体性,改革考核方式、体现考核的全面性等,争取在《建筑法规》课程改革上取得良好效果。总之,教师讲授《建筑法规》课程需要达到的最佳效果就是,能使学生对工程项目的生产管理过程中法律法规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初步分析并解决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为未来从业做好必要的铺垫。由此可见,为适应新时代建筑教育要求,培养理论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思维的专业人才,《建筑法规》课程改革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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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的法律法规论文
摘要:建筑法规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它是国家组织, 城市建设, 管理, 工程建设以及公用事业建筑活动的指导方针和政策。关系到建筑活动的各个行业以及建设的各个过程, 要保护各种建筑活动行为以及对非法的建筑活动进行制约, 针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的限制, 这样才能促进建筑活动在政府以及部门的引导下进行有效的开展。
关键词:建筑法规; 工程项目; 建设过程;
1、建筑活动的基本原则
建筑活动的周期比较长, 涉及的范围很广, 人员的流动性高以及技术要求很高, 所以在建筑活动的各个过程中要遵守以下的原则, 才能够促进建筑活动更好的开展。
1.1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原则
建筑工程质量, 已将全市建筑活动的核心表现, 它关系到生命以及财产安全。建筑工程质量作为国家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一系列新的指标要求。
1.2 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原则
国家的建筑法规标准是作为国家的标准以及行业的标准。国家的标准是国务院行政部门形成了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技术需要, 行业标准是国务院的行政部门要制定并且要报请国务院行政部门备案的统一技术需要。
1.3 法律法规的原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法制经济, 在开展建筑活动的时候应当依法办事, 对于建筑活动的参与者来说, 开展建筑活动的建筑单位, 设计单位以及施工企业, 从事建筑活动监督和管理的工作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的制约。
2、建筑法规的调整对象
建筑法规调整的对象是针对建筑活动的各种社会关系, 主要是指行政管理关系, 经济协作管理以及民事管理的关系。
2.1 建筑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
建设活动和国家经济发展, 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文明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 必须要开展严格的管理工作, 在国家和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建筑活动管理工作的时候, 会和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等等形成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在法治社会中, 这种关系是通过建筑法规进行调整的。行政管理关系作为一种上下级的关系, 反映了一种不平等的关系。
2.2 建筑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
建筑活动中出现了很多的人员以及经济方面的合作关系, 出现的权利及义务关系, 要通过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经济协作关系作为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 也是一种对等的关系, 关系双方在获得权力的过程中也要承担义务。
2.3 建筑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某些建筑活动会关系到公民个人的权利, 包括了土地征用, 从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伤害, 相关权利的转让等等, 所以出现了国家以及公民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 需要通过建筑法规以及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建筑法规在对这种关系进行调整的过程中, 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调整的;对于建筑活动中的协作关系, 主要是通过行政以及民事的手段进行调整;对于建筑活动的民事关系是通过民事手段进行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