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内容政策性强、对于缺乏实践经验的学生较为抽象, 学生在学习中会本能地产生抵制情绪;因此教师在讲授时切忌照本宣科, 而应将教学内容与当前的行业发展、社会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教学内容不局限于规范条文, 让学生了解每部规范产生的背景、世界先进国家的相关现状、今后的发展趋势;让学生觉得法规并不晦涩难懂、也不遥远, 而是与生活息息相关, 进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改变学生被动听讲的局面。
在课堂上采用分班、分组等形式完成相关的练习, 先由学生互评、然后由教师讲评, 加强师生间的互动, 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互动的形式很多, 并不局限于做课堂练习, 关键是教师不能独霸讲台唱独角戏, 有时也应甘当配角, 让学生走上讲台得到锻炼、展示自己的机会, 进而促进其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 教师进行适当地引导与控制即可。
(四) 改进课程考核方式解决对学生的多元化要求与教学评价方法单一之间的矛盾
目前, 该课程考核采用试卷考试结合平时成绩的综合评定方法, 根据本校教务部门的规定, 平时成绩不得超过总成绩的30%, 因而一纸试卷基本决定了学生的最终成绩。这种方式造成学生忽视平时的学习, 而在考试前夕突击应付、死记硬背的现象, 完全不能客观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实际能力水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 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 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课程的考核方式不仅要客观地反映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运用, 还应体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综合能力;实现课程考核从重结果向重过程、从重知识到重能力、从学习的压力向学习的动力的转变。
实现这些转变可从以下几点实施:第一, 降低期末试卷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第二, 采用多种形式, 如:考勤、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小设计、分组调研等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运用以及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实际水平;第三, 营造轻松民主的学习氛围, 让学生参与课程考核的评价过程, 进行自评和互评, 既是对课程学习的促进, 又能激发学习的主动性。
三、结语
建筑法规课程作为一门学时较少的专业课, 长期以来未得到应有的重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国内外合作项目的不断增加以及建设环节的日益规范, 建筑行业对职业建筑师的法律素质要求越来越高, 建筑法规课程的教学应跟上行业发展的需求。上文从建筑法规课程教学的角度, 针对目前教学中存在的四个主要矛盾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与此同时, 我们还应认识到法规知识的传授、学生能力的培养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 不能仅凭某一门课程的改进, 还应综合考虑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前期专业基础课程的安排、实践环节中的应用以及同期专业课程的联系等。教师应积极参与工程实践, 熟悉掌握常用工程规范标准, 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 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应行业发展的、具备基本职业素质的工程人才。
随着我国加入 WTO,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对于建筑企业既是一次严峻的生存挑战,也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目前我国的中小型建筑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管理水平,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与国内先进企业相比差距较大,与国外建筑企业比较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主要表现在合同体系不健全、合同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较低。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一个的合同就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中小型建筑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加强对控制合同风险对策的研究,重视建设施工合同,以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在日益竞争的建筑市场上求生存、谋发展。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