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数学精神及其教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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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其他科学一样,也具有两种价值: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许多远见卓识的数学家和数学教育家“最为关心”的正是数学的精神。美国应用数学家M·克莱因在他的名著《西方文化中的数学》中指出:“数学是一种精神,一种理性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激发、促进、鼓舞并驱使人类的思维得以运用到最完善的程度,也正是这种精神,试图决定性地影响人类的物质、道德和社会生活;试图回答人类自身存在提出的问题;努力去理解和控制自然;尽力去探求和确立已经获得知识的最深刻和最完美的内涵。”因此,充分认识数学精神及其教育价值,确立科学与人文融合的新教育价值观,是全面实施数学素质教育的崭新课题。
一、数学精神的内涵和特性
所谓数学精神,既指人类从事数学活动中的思维方式、行为规范、价值取向、理想追求等意向性心理的集中表征,又指人类对数学经验、数学知识、数学方法、数学思想、数学意识、数学观念等不断概括和内化的产物。
意向性是精神的本质属性,数学精神是数学的精神属性的体现。有两个显著特性:
1.综合性
数学精神是一个极其宽泛的综合性范畴,不仅包含人在数学精神活动的主观性、目的性、内省性、选择性、价值性等,而且还可以进一步拓宽范畴。具体地说,以概念、判断、推理等自觉的思维形式为特征的认识活动;数学创造、数学解题、数学教学等自觉的精神生产活动;数学思维的展开、设计、调控、决策等认知活动;感觉、知觉、表象等低层次的心理活动都可以囊括在数学精神范畴之内。
2.层次性
(1)认识层次,主要表现为数学认识的客观性、逻辑性和实践的可检验性,它们直接体现了数学科学的本质特征,并且内化为数学精神的科学成分。
(2)气质层次,美国科学社会学家默顿提出了六条公认的科学精神气质:普遍主义、公有主义、无私利性、有条理的怀疑主义、个体主义、情感中立。[1]明确了科学工作者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取向,表现为数学精神的人文成分。
(3)价值层次,“数学不仅追求真,还追求美、追求善。”[3]求真、求善、求美是数学精神的科学成分和人文成分的融合和升华,这是数学精神乃至科学精神的最高层次。
二、数学精神的存在形态
1.主观形态和客观形态
数学精神按存在形态可以分为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主观精神指存在于人脑中,作为人脑机能和属性的感觉、知觉、表象、思维方法、思维规则、逻辑范畴以及情感、意志、兴趣等等。客观精神是主观精神的外化和物化,数学的客观精神形成了数学精神文化,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主观精神的内容依附或储存在一定的物质材料上而物化为客观精神,如存在于论文、论著、教材、书籍中的数学理论、数学知识以及数学思想方法等等;二是呈现为主观精神的思维方式和心理状态等依附在一定的物质材料上而外化为客观精神,如集中反映人类的数学思维方式和意向性心理的数学意识、数学观念、数学传统等等。
2.科学形态与人文形态
人类精神通常可以分为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两大类。科学精神即指认识自然、适应自然以及变更自然活动中的理想追求、行为规范和价值准则的集中表征;人文精神是指对人世探求和处理的一切活动中的理想追求、行为规范和价值准则的集中表征。[4]正如钱学森所说,科学与人文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数学中的科学精神有:应用化精神,扩张化-一般化精神,组织化-系统化精神,统一建设精神,严密化精神,思想经济化精神。[5]还有思考自由精神,数学化精神等等。
数学中的人文精神有:自我激励、自我完善的精神,求实探索、致力发现的精神,唯物辩证、创新进取的精神,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