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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专业中高职衔接人才培论文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职成[2011]9 号) 指出,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应“协调发展,奠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实施衔接,系统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中职与高职具有同一类型教育的共性特点,使得二者实施衔接成为可能,为了健全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二者实施衔接也十分必要,利于促进中等和高等两个层面职业教育的共同发展。

市场营销专业中高职衔接人才培论文

  一、中高职衔接的内涵

  中高职衔接,即中职和高职实施贯通从而系统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国外中高职衔接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如英国、澳大利亚模式——国家确认职教与普教文凭等值的衔接;德国、法国模式——专门补习促进学历达标的衔接;美国模式——实施中高等一体化职教大纲或课程的衔接。国内中高职衔接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1)一贯模式。即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签订协议,实施“三二分段”人才培养,具体分为“3+2”和“2+3”两种形式。(2)升学模式。即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没有签订协议,中职学校学生统一参加升学考试升入高职院校学习。(3)直通模式。即高职院校内部招收部分初中毕业生,实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目前,全国部分省市正大力开展“三二分段式”中高职衔接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试点工作,即属于上文所述的“一贯模式”。如广东省2013 年确定全省39所高职院校与部分省级重点以上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对接,开展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鉴于此,全面厘清中高职衔接的内涵显得十分必要。中高职衔接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招生考试制度、学制、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校际合作、教师培养培训、实训装备、行业指导、质量评价等方面实现全面衔接。

  具体来说,宏观层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不断完善统一考试、单独考试、高中学业评价、中职对口考试、特殊技能人才、中高职贯通等多样化入学选拔方式,统筹设计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学制,规范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鼓励探索试点五年制分段培养、中职在职学习、高职学分制课程等衔接方式。微观层面,各地区、各行业和各院校按照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研究确定中高职衔接专业,编制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衔接;编制专业教学标准、核心课程教学标准,开发中高职衔接教材;探索联盟、共建、托管、高职院校设立附属中职学校等中高职衔接校际合作形式,实现校际招生考试、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师资培训等方面资源共享;建立学分制和弹性选课制,设计中高职一体化的学分认可体系和“学分银行”;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实现职业技能不同层次的衔接;建立基于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标准的中高职一体化质量评价标准体系。

  二、市场营销专业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一)中高职培养目标界限不清

  通过调研市场营销专业中高职人才培养方案,发现存在着两个教育层次培养目标厘定不清的现象,基本描述成“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市场分析、销售与管理、客户服务、营销策划等综合职业能力,具备职业生涯发展和终身学习能力”“能胜任生产、服务、管理一线工作的高素质营销技能人才”。同为培养“技能人才”,二者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上具有相似性,但中职和高职属于同一类型教育的两个不同层次,人才培养目标缺乏差异定位,划分界限不明显,导致市场营销专业中高职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不能顺利衔接。

  (二)中高职课程体系设置重复

  由于中高职教育管理相互独立,导致各自为政沟通不畅,严重影响中高职教育的有效衔接。中高职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雷同,致使课程体系设置没能衔接,导致课程内容重复。我们通过比较广东省一些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发现各类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践教学课的教学内容均存在重复现象。中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均开设市场营销学、商务谈判、客户关系管理、消费者行为、市场调查与预测等课程。在选取教材、教学内容、教学形式等方面几乎没有深度、广度和难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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