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担保贷款。其产生源于:①借款企业的负债率较高,显示出其财力脆弱;②借款企业没有建立起使人满意的和稳定的收益记录;③借款企业的股本未能销售出去;④借款人是新的客户;⑤企业的经营环境恶化;⑥贷款的期限很长,等等。然而有时银行并不寻求担保,而是借款人主动提供担保,这时借款人目的通常是为了获得优惠利率待遇。根据充当担保物的不同,担保贷款又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担保品贷款。充当担保的可以是:股票和债券;保函、商品、地产、人寿保险单、汇票、本票以及其他物权凭证;第二、甚至第三抵押权,等等。由于后一类担保品一般都缺少作为合格贷款担保所必需的条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担保品在未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抵补贷款损失,往往取决于担保品的质量,银行当然要选择质量高的担保品。影响担保品质量的因素主要有:市场价格是否稳定;是否容易销售;是否易于保管;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技术是否复杂。由此看来,商品最适合于作为担保品,有价证券次之,不动产最差。按照银行对担保品取得的权利的不同,担保可以分为:①取得留置权。银行扣留债务人的财产直到他欠银行的债务还清为止。②取得质押权。其内在规定性与留置权略有不同:其中之一是,在质押方式下,受质押人(银行)在债务清偿前拥有全部占有债务人用作抵押财产的权力,在某些情况下,受质押人还有出卖该财产的权力。与留置权不同的是,质押权是一种特别赋予的所有权。③抵押。拽债务人将其拥有法定权利或衡平法权利的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其借款的抵押品。对财产拥有衡平法权利的人,最多只能要求从这些财产中取得赔偿,而无权出售它们,因为他不是财产的所有者,银行应注意此点。在抵押方式下,受抵押人(银行)对财产有特定的权益并有出卖权,银行的抵押文件一般载有变卖担保品的明确规定。
另一种是保证书担保贷款。指由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保证书是保证人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签约性文件。保证书担保放款的实务操作通常比较简单,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模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由于保证人替借款人承担了实际的部分义务,因而成为这一贷款方式的特色,其权利和义务将成为贷款政策的重要内容。保证人的义务总是发生在债务到期时,即从债务到期日起保证人就负有义务,当主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或者只能清偿部分债务时,保证人必须保证全部债务得到清偿。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得到解除:已付款;订立放宽贷款期限的协议;保证合约发生变更;主要合同发生变更;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改变。保证人不同,保证书的出具程序也是不同的;银行在接受时必须对股份制、合伙制、单个制公司等加以区分。保证书在银行陈述虚伪、保证人出于误解、保证人受到不正当的影响三种情况下失效。
四、贷款定价
贷款利率即贷款价格。贷款利率的确定需考虑下列因素:央行贴现率;放款期限;存贷利率;放贷利率风险;管理贷款成本;优惠利率;银企关系。其中的基础是对风险的分析,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1.信用风险。对这种风险的分析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简称6C):①品德(Character)。指个人或企业借款者对其所欠债务是否愿意归还,一般通过考察其过去的资信情况,了解谁介绍他来借款以及通过同借款人面谈来做出谈判。②经营才干(Capacity)。主要是通过审查其财务报表,看其资金的流入流出是否正常,以及经营业绩怎样。③资本(Capital)。指借款人财务报表上的总资产总负债情况、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相抵后的净值,即借款人的财富状况。④担保品(Collateral)。指借款人用作借款担保品的质量。⑤经营环境(Condition)。指借款人在经济衰退及其他事件中的脆弱性,或说他在最糟糕的情况下的还款能力。⑥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指借款人能否在日益竞争的环境中生存与发展。此外,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对银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要注意,这些报表毕竟是反映着企业的过去,因此应用时要作信用调查,以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近几十年来,还发展了许多观察企业经营的方法。如1977年由阿尔曼等人提出的Z分析模型,使用了五个比率:X1为营运资金与总资产比率;X2为留成利润与总资产比率;X3为支付利息及税款前的收益与总资产比率;X4为股票的市场价与总负债值比率;X5为销售收入与总资产比率。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