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专升本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不能免修;对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应重做;不愿重做者,按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毕业。
2.各校外教学点应于近期启动2025届专升本学生相关工作并形成工作方案,于10月15日前报继续教育学院成教办。
3.各办学单位于10月28日前将所属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汇总并交继续教育学院成教办备案。
4.毕业论文应查重并获取查重报告,第一次查重时间2024年12月15日,第二次查重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查重结果为合格的查重报告应随毕业论文交继续教育学院成教办。
5.各教学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须在2025年4月15日之前结束。
6.各教学单位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报送毕业论文(设计)整套材料(含开题报告、评分细则、定稿毕业论文、教师评阅表等)。
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成师院继字〔2021〕23号)
三、指导教师
(一)资格条件
各办学单位聘请、安排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经验,工作作风严谨、踏实,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理论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超过1:20。
(二)工作职责
1.帮助、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或题目,为所指导的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
2.制定指导计划,在参考文献、资料、实验设备、器材准备等方面为学生做好辅导工作。
3.审查学生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方案及进程安排,及时指导学生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技术性问题。
4.重视学生文献检索和文献分析等基本技能的训练,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论文。
5.认真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同时提出全面修改意见,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6.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如实评价学生表现,公正地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并写出评语。
7.指导教师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须更换的,应由办学单位选派水平相当的教师代替。
四、学生
每个本科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自己本专业所学的知识,参考有关文献,综合应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选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也可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己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或题目,但应征得指导教师的正式认定。
(二)在教师指导下,制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表,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方案分段实施时间、任务、检验方式等,并在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
(三)按进度表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收集整理资料,学习、参阅参考文献和期刊论文,注重实际动手能力的训练。
(四)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生应虚心接受教师指导,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独立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不得剽窃、抄袭他人的成果,
不得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等。
五、选题要求
(一)在公布报考名单后两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应向学生公布课题(题目)及相关资料供学生选择。所公布的课题应避免范围过窄、偏离专业所学的基本知识、难度过大等导致达不到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等问题。
(二)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确定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课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特色。课题选定要紧密结合教师的科研、生产实际,也可结合自己承担的生产和科研课题或工作情况,自拟题目。
(三)选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确需由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每名学生应有独立内容。所选的课题要有足够的工作量和难度,也要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