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列示数量。主要参考文献应当列于文末,可另起页。一般情况下,论文后附主要参考文献的列示数量应当没有规定限额。但有时有些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要求有一定的数量。如,有的学校现行本科学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就要求不少于15项(其中至少应包括3部以上的著作,还应当至少包括2项以上的外文文献)。
3.列示顺序。主要参考文献列示顺序一般为中文在前,外文在后。中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姓氏的拼音增序排列,外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名的字母增序排列,第一作者相同的文献则按发表时间增序排列。
4.列示格式。主要参考文献的字号一般小于正文半号字体。各条参考文献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后列序号(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也不必列示序号),序号一般在方括号(即“[X]”)内列示,括号后空一格,再接相应的文献信息。一项文献的信息列示超过一行时,宜采用“悬挂缩进”格式。中文文献各要素之间的小圆点宜用全角状态下的圆点符号(即“.”),外文文献中的论题宜用斜体标示。著作类文献凡属第1版时则不必标明版次信息。
5.著者列示。主要参考文献的主要责任者列示方法为:中文著者先姓后名,外(英)文著者先名后姓。列示时不须标明编著形式(如:“张光明著”只标“张光明”,但译者需要注明,并用逗号“,”分隔,如:“李有明,译”)。一项文献涉及多个责任者时,应分别处理:外文著者只需标注第一个著者的姓名,空一格后附“etc.”;中国著者应标注至第一、二、三著者的姓名,三位以后的著者则以“等”字省略,各作者姓名之间以及所列示的最后一位作者姓名与“等”字之间均用逗号“,”分隔。
6.列示格式。主要参考文献一般可分论著图书类、译著图书类、学术刊物类、学术会议类、学位论文类、报纸、在线文献和其他文献等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文献主要项目均包括作者、文献名、文献类型及载体类型标识(如期刊类为“[J]”)、版(期)次(第1版不必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和引用部分起止页等基本信息,但据文献特点在列示方式上有所差异。除此之外,在论文写作中,若还涉及到科技报告和专利等其他类型的文献时,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参考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20xx年10月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xx)的要求作相应处理。
(八)附录
附录为论文的非必选项,它的主要内容可包括放在正文内显得过于冗长的公式推导、复杂的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专门符号内涵释义、计量单位缩写表、专有名词缩写表和检索表,以及软件程序的有关说明等。若无需要,也可不单列此项。附录应另起一页。附录编序前应当冠以“附录”两字(如:“附录一”、“附录X”)。
(九)后记
后记为非必选项,它的主要内容可以是作者对论文过程的记录与写作感悟,也可以是对给予指导或协助完成论文工作的组织与个人表示感谢。后记文字要简洁、得体、实事求是,切忌浮夸和庸俗之词。后记应另起页。后记内容的版面要求与正文相同,文内顺序宜用文字表达。
(十)鸣谢
论文中的鸣谢部分主要体现三层意思:一是对论文写作过程支持者和指导者的感谢,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立项资助的感谢等;二是对论文写作中所引用或者参考文献作者的感谢;三是对论文编辑与发表过程匿名审稿者和编辑的感谢。在表达方式上,有文题“鸣谢”方式和文末“鸣谢”方式。文题“鸣谢”一般用“*”脚注方式;文末“鸣谢”有的单列,也有与“后记”结合在一起。论文中是否有该项,由作者自行决定。若从学术礼节的角度,一般宜有此项内容。
四、会计专业论文的主要表达规范
(一)行文
1.用字规范。论文中所用汉字必须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规范汉字,在文本状态下,所有文字必须字面清晰,若必须更改,要使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标准校对符号,不能随意涂抹。
2.段首规范。论文的每一自然段、每一层次单行列示的题序和标题前均按汉字书写习惯缩进(即首行缩进两个字符,专门规定“居中”的除外),而不宜按英文格式悬挂缩进。一般情况下,英文文字的首段左边应顶格,但从第二自然段开始左边需空两个半角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