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在制度建设中体现和谐新理念。第一, 具体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应受法律制度的约束。要通过完善规章制度, 将学校具体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机结合, 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下实现依法管理。这既有利于规范管理活动, 有利于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 也有利于学校的各项日常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第二, 具体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应遵循“以人为本”。这要求在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的制定过程中, 要从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考虑人的因素, 发挥人的价值, 挖掘人的潜能, 发展人的个性, 将科学的管理方法与“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有机结合, 既要充分考虑科学制度下的井然有序, 又要以尊重和发展人为核心, 努力提升人的价值, 满足人的自我实现。第三, 具体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应体现民主意识。这要求在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时, 要坚持走群众路线, 相信群众, 依靠群众, 鼓励教职工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 做到充分发扬民主, 博采众长。这样既可以避免制度脱离实际, 保证制度的科学性, 又有利于沟通感情, 统一认识, 为制度的贯彻执行畅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