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和认知科学把思维理解为“发生在脑中的信息变化过程,或者说是信息变换过程,从操作意义上讲即信息加工过程。”在他们看来,“思维是在特定物质结构中以信息变换的方式对客体深层远区实现穿透性反映的、可派生出或可表现为高级意识活动的物质活动。”它以感知为基础又超越感知,是人类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以信息加工为基础,又超越了信息加工的物理存在意义,赋予信息以精神、以力量、以思想。如此看来,电视编辑思维即是一种选择、加工、存储和输出电视信息的高级意识活动与过程,它包括以下四个基本环节:
(1)选择信息,调动电视。编辑的注意力、观察力,对感性材料的捕捉能力、认知程度和理解程度选择信息,这是电视编辑思维的准备阶段。摄像师从俯拾皆是的生活现象中寻找出用以传情达意的最直接、最真切的对象物;电视编辑则从这些视听形象中选择和提炼信息,用以构造屏幕形象,可以说,是电视摄像工作的延续阶段。当然,电视编辑选择信息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受众的需要,这是制约创作者选择信息的客观因素。
(2)加工信息。发挥电视编辑的想象力、抽象力和创造力,加工组合信息,这是电视编辑的主体阶段和核心。
(3)存储信息。运用恰当的记忆方式和认知规律组织协调信息,这是主体阶段的延续。这两个阶段是信息的创造阶段,蒙太奇形象的塑造,电视独特时空的构造,都是通过电视编辑对信息的加工与组织实现的。创作者的认知能力、认知动机等在此得到体现,其思维观念、思维习惯也对之产生影响,相应地,受众的需求和认知方式得到较大程度的满足和遵循。
(4)输出信息。基于电视编辑与受众的交互能力,将存储的信息输出给受众,这是整个电视编辑思维的完善阶段和最终检验阶段。
4、电视编辑思维的分类
按照这一科学界定,电视编辑思维也应当包含三种基本形态:形象思维、逻辑思维和创造思维。
形象思维是电视编辑思维的第一层次,即通过具有形象化的电视符号组织来阐释一定的意义,是一种具象化信息的加工过程。著名导演谢晋在谈到电影、电视的本性时,曾用一句话来概括:“形象高于一切”。的确,电视摄像捕获的是视觉化形象,电视编辑塑造的也是形象,“电视是直观、形象信息的窗口”,形象的选择与建构是电视思维的第一要义和最基础层次。
形象思维活动以客观形象为思维对象、以感性形象为思维材料、以指导创造物化形象的实践为主要目的,基本贯穿于电视制作的全过程。人们运用形象思维工具,就可对事物的客观形象进行分析、比较、综合、概括、引起联想与想象,创造新的物化形象。或以形象的积累创造诗意、表达情绪,或以形象的对比阐述思想、强调差异、刻画人物,或以形象的联想隐喻或象征某种意义等等。
如果说形象思维是以物质客观存在的形态及其形象信息来表现事物,逻辑思维则是以概念、判断、推理的形式来表达事物的。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一样都属于认识的高级阶段,正如朱景和先生所说:“艺术创作有赖于形象思维,但在某些纪录片创作中,逻辑思维也颇重要。”事实上,逻辑思维并不仅限于纪录片种,其他电视节目中也有广泛应用。
电视编辑的逻辑思维是指以事物间的内在逻辑联系为起点建构和组织信息的思维活动。它是一种以概念为基本思维单元、以抽象或逻辑为基本思维方法、以语言符号和信息辩证对列为基本表达工具的思维形态。
创造思维是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创造性结合,是两者互补、互促的过程,是人们通过丰富的联想并结合以往的知识经验,在想象中形成创造性的新形象,创作人员运用已有的知识积累和大量的信息储备去实现创造思维。在节目编辑中运用横向思维、逆向思维、异向思维等开放性、立体性、层次性、深刻性的思维方法,不断用新的视角去审视各种现象,用新的方法去表述各种内容,用新的手段去传播各种信息,这是时代赋予当代电视节目创作者的重要内涵。
现实生活中,报纸与电视合作、电视与网络合作、电视与广播合作等等,各种媒体优势互补,报纸之所以与电视合作,主要是借助电视传播广阔的威力;而电视利用报纸则是发挥其多样灵活,又善于挖掘深度的特长。电视借鉴其他媒介的优势和特长,为丰富电视观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源源不断地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