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进入元明清时代,文论大家几乎都主张文学的情感本质观。如,金人王若虚、元好问,明人李梦阳、王世贞、谢臻、徐谓、李贽、汤显祖和公安三袁等,清代黄宗羲、王夫之、袁枚等,已多到不能尽数。其论精彩之处,已目不暇接,中国抒情理论已登峰造极,成为人类抒情史上的奇观。
三、明清时期,情感论开始冲破儒家思想束缚,带有强烈的个性解放色彩
明代中叶以后,李贽的童心说伴随着思想界的某些反皇权、反传统的叛逆精神和追求个性解放、自由平等的民主主义出现而提出。夫童心者,真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夫既以闻见道理为心矣,则所言者皆闻见道理之言,非童心自出之言也。言虽工,于我何与,岂非以假人言假言,而事假事文假文乎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童心说》)所谓童心即真心,核心是真情。一念之本心,实际上只是表达个体的真实感受与真实愿望的私心,是真心与真人得以成立的依据。李贽将认知的是非标准归结为童心,他认为文学都必须真实坦率地表露作者内心的情感和人生的欲望,童心是未经虚伪的仁义道德污染的天真无瑕的赤子之心,人们有了这颗童心,才能为天下之至文。李贽提倡真实的文学,认为有了童心,便是一个真人,便可以写出感情真实的作品,天下最好的文章,没有不出自具有童心的作者的手笔。童心说与当时公安派的袁宏道等人提倡文学要独抒性灵,汤显祖主张以情代理是息息相通的。明清之际的黄宗羲、王夫之等都从中汲取了思想养料。
汤显祖(1550-1617)的《牡丹亭记题词》中提到:
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
汤显祖将人视为情感的动物,将情视为人的高贵本质和合法权利,从而规定了文学的本质,认为只要感情真实,即使是虚构的作品,也具有艺术的真实性,同样能打动读者。他说: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而行于神。又说:人生而有情。思欢怒愁,感于幽微,流于啸歌,形诸动摇。或一往而尽,或积日而不能自休。这里,感情被赋予触发创作动机、决定作品主要内容等多种作用,成为文学创作的关键一环。入清之后,主情论者更多,王夫之(1619-1692)说:诗以道(按,导也)情,道之为言路也。诗之所至,情无不至。情之所至,诗以之至。王夫之在这里明确阐述情与诗的本质联系,反复强调诗以道情,实际上是诗以道(导)性情,道(导)性之情也。诗歌是传递感情的体裁,感情是诗歌的生命,没有感情就没有诗歌。情感的表达,直接牵涉着艺术的质量,人的情感世界是丰富多彩的,诗人的任务就是善于捕捉人们诗意的情感,加以表现。这样看来,诗中无他,唯真情而已;诗人无他,善以追光蹑景之笔,写通天尽人之怀者也。而法眼所在,全在一个情字。王夫之对情感的强调到了极点,将感情作为诗歌的唯一表现对象,导致了诗歌内容的单调,他一方面反对理语入诗,堵死了文学哲理化的路;另一方面,又反对以史为诗,甚至对杜甫诗史的称号颇有微词。这些固然有不合理之处,但是在人性、感情受压抑的时代,他对感情的大胆强调是振聋发聩的。
清代袁枚(1716-1797)继承了王夫之的一元论的情感本质观,但与王夫之坚守儒家传统美学情趣不同,他的主情论带有明显的主张个性解放、反对封建道统的民主倾向。他说:
诗,以言我之情也。故我欲为之则为之,我不欲为则不为。原未尝有人勉强之督责之,而使之必为诗也。
他明确地主张诗写性情,惟吾所适(《随园诗话》),实际上正与西方的表现自我说相一致。他还特别主张抒情的个性化,认为:为人,不可以有我做诗,不可以无我。无我,则剿袭敷衍之弊大,韩昌黎所以惟古于词必己出也。北魏祖莹云:文章当自出机杼,成一家风骨,不可寄人篱下。总之,袁枚的抒情论,主张表达自我,主张诗人主观真实情感的自然流露,高扬人的主体意识,表现了诗人冲破传统儒家以社会群体意识为主要思想内容的藩篱,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资本主义萌芽之后,经济生活对文学创作的影响。
历史步入近现代之后,主张文学情感本质观的诗人、作家更不乏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