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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贾宝玉形象的典型性:

  贾宝玉这一典型的艺术形象犹如现实生活中的人一样,他的思想性格,是在他的遭遇和经历里,在那种特定的生活环境中的多方面复杂的条件和因素给予他影响,发生作用,而于不知不觉中形成起来的。这也就如同现实生活中的人,他在自己特定的生活环境里,有了自己的遭遇和经历,才会逐渐形成他自己的性格特征。

  1、在封建统治阶级眼里,贾宝玉是一个“混世魔王”、“孽根祸胎”,是“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一个形象。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男人居于统治地位,男尊女卑的思想占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封建贵族们往往要求自己的子孙接受最正统的封建教育,努力地加官进爵,功名出仕。在这一要求下,不少纨绔子弟都曾为之而奋斗。象贾宝玉这样的贵族公子,也就必须接受正统的封建教育,努力地去维续贾家的荣耀,但是贾宝玉生性“顽劣异常,不喜读书,最喜在内帷厮混”[第三回],所以,他虽然生长在贵族统治阶级家庭里,但自幼并没有受到封建主义统治势力正常的熏陶教育,他的思想同当时的世俗社会相抵触,跟封建秩序相违背。当然,贾宝玉之所以会在其隶属着的封建统治阶级的眼里形成这样的印象,是和他自幼的表现分不开的。

  贾宝玉自“衔玉”而生开始,就被视作“奇异”,周岁时抓取“脂粉钗环”的举动,更是惹得政老爷“不喜欢”,十来岁时是“异常淘气”,说出了“女儿是水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的“混话”。这在当时那种“男尊女卑”的社会里,简直是一种叛逆,一种大逆不道。这种叛逆,也必然引起“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的。象他这种“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的纨绔子弟,在当时那种“成则公侯败则贼”的价值取向里,在当时那种社会环境中,当然是得不到正统思想的认可的。我们知道:贾宝玉在荣国府是处于继承人的地位,他的“聪俊灵秀”的天赋,使这个贵族家庭对他寄予了特别殷切的希望和要求,然而,他不仅丝毫无意于立身扬名、治国经家,而且他对那个家、国已经彻底绝望,并走上背叛的道路,他和他的父亲是那样的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他不爱读的书,偏偏要他读;他不爱做八股文,偏偏要他做;他不爱和那些峨冠博带的家伙应酬,偏偏逼他出去应酬;他认为茫茫尘世,只有女孩子们的世界是一片净土,他的父亲总要把他拉出这片净土,他的母亲总要来摧残这一片净土,还有他的伯父、哥哥、侄辈之流总要来污秽、践踏这片净土。特别是,他爱的人,偏偏不许他爱;他不愿结的姻缘,偏偏要他结。“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第五回 ]尽管家里人逼着他去做这些事,他仍然坚持着不去做。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贾宝玉确实是背叛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意志,所以他在其父母为代表的封建贵族统治阶级眼里是一个“混世魔王”、“孽根祸胎”。

  2、贾宝玉是一个具有初步民主主义思想的形象:

  贾宝玉有与封建主义格格不入的性格,站在当时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来看,贾宝玉其实是那个年代——中国封建社会走向没落,新兴资产阶级开始萌芽的历史时期,在文学作品中出现的,在封建主义母体里萌动着的一个具有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的胎儿。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色彩鲜明、线条清晰的民主主义精神的完整轮廓和雏形:这在当时我国历史现实中,在我国古典现实主义文学中,无疑是“新人的典型”。

  贾宝玉的民主主义思想,首先表现在他的“爱人”上,即对于有些寒素和卑微人物的爱慕和亲近,尤其是他对于女孩子的特殊的亲爱和尊重。这就积极方面意义看,实即反映了人性解放、个性自由和人权平等的要求,实质上也就是人道观念和人权思想,就是进步的民主主义精神。

  热爱女性、尊重女性、崇拜女性,是贾宝玉这个典型的最突出的特征。《红楼梦》反复写了这个特征,有时还用神话(如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的故事,“太虚幻境”的描写)和夸张的笔墨(如“抓周”试志,对刘姥姥信口开河信以为真)渲染强调这一特征。他还没有出场,作者就借冷子兴和贾雨村的谈话介绍了他七八岁时说的孩子话:“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第二回]后来又写了他这样的想法:“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第二十回]他对许多少女都多情。不但对于活人,连画上的美人也怕她寂寞,特意去“望慰”一番。他既然对许多少女都多情,就不能不发生苦恼。有一次,当林黛玉和史湘云都对他不满的时候,他就不能不“越想越无趣”,“目下不过两个人,尚未应酬妥协,将来又欲何为?”[第二十二回]又一次,当晴雯要和袭人吵闹的时候,他就伤心地说:“叫我怎么样才好呢?把这个心使碎了,也没有人知道。”[第三十一回]虽然通过“龄官画蔷”一事,“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第三十六回],不可能死时得到所有女孩子的眼泪,但他喜欢在女孩子身上用心的痴性并没有改变。如警幻仙子所说的“意淫”。这样概括和形容贾宝玉的性格特性,不单因为贾宝玉生长在少女群中,多所眷爱,而且他的爱并非只是男女之爱,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对周围不幸者的爱。所谓“爱博”或云“博大的爱”似应包含两层意思:其一,这种爱是广义的,包括亲近、爱恋、体贴、尊重、同情等;因此其二:这爱所及的对像也就是比较广泛的。不限于黛、钗、湘,也包括晴、袭、紫鹃、鸳鸯、平儿、香菱和其他一些小丫头等等。惟其“博爱”,所以“心劳”。设想贾宝玉心目中仅有一黛玉,他哪里至于如此劳碌!为人担忧,代人受过,替丫头充役,这类事在贾宝玉的“行状”中简直多不胜举,俯拾即是。即如“平儿理妆”一节,事情原本与宝玉毫不相干,然而他十分同情平儿的不幸,不仅“劳形”、为其理妆,而且“劳心”、叹其身世。他想到“贾琏惟知淫乐悦己,并不知作养脂粉;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贾琏之淫,凤姐之威,他竞能周全妥帖,今日还遭荼毒,想来此人命薄,比黛玉尤甚。”但因他能为平儿理妆,补偿了他平日不能“尽心”的“恨事”,竟感到是“今生意中不想之乐”。香菱因斗草弄脏了石榴红绫裙之后,他让袭人将同样一条裙子送给她换,也是很高兴得到这样一次“意外之意外”的体贴和尽心的机会。后来他又把香菱斗草时采来的夫妻蕙和并蒂莲用落花铺垫着埋在土里,以至香菱说他“使人肉麻”。可见宝玉并不因为钟情林妹妹而一叶障目,无视其他众多女儿的不幸和痛苦。他的心怀,可算得较为博大的。即以其对林黛玉的爱而言,如果仅属单纯的性爱,也不至于“劳心”到那种地步。他对黛玉的爱,正是以同情、关切、尊重、相知为基础的。同情和爱情自然是两回事,但同情可以是爱情的起点和支柱。这边,一曲《葬花辞》尚未吟罢;那边,早已恸倒在山坡之上了。足见宝玉对黛玉的身世、处境、病体、心性体察最深,感受最切,这些绝不是单纯的性爱所能包容的。贾宝玉的“多所爱”的确包含了对弱者的不幸和痛苦的同情和关切。这种性质的爱,就叫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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