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浅析
学习应力求达到何种教育目标?要为学生提供怎样的教育经验才能达到这些教育目标?如何有效地组织这些教育经验?我们如何才能确定这些教育目标正在得到实现?这四个问题可以简洁地归纳为:确定教育目标,选择学习经验,组织学习经验,评价经验结果。它们正是制定任何课程及教学计划都必须要回答的问题。本文并不试图解答这些问题,因为针对这些问题,不同层次的教育,不同的学校,不同的教学,会产生不同的答案,而给出任何一种确定的答案,都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具体分析:
1、确定教育目标
在选择教育目标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提出的目标体现了上面第一个问题的解决办法。"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这两项新课改的目标主要是从对学习者本身的研究出发考虑的。教育是一种改变人们行为模式的过程,行为模式包括人的思维、情感以及外显的行动,教育目标就是要力图使学生产生这些行为模式的变化。新课改强调形成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学会学习,培养正确价值观和各种行为能力的发展,逐渐养成正确的行为模式,积极主动地努力学习知识和技能。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综合性和选择性。""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这两项更趋向来源于学科专家对目标的建议,这是典型的学校最常使用的教育目标来源,他们最大的贡献在于,解决"这门学科对教育那些不想专于此业的年轻人有什么贡献"的问题。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现代社会日新月异,科技迅猛发展,脱离生活的教育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教育要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集中到当下生活的重要方面,只有当学生发现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情境与学习的知识有相似性时,他才有可能学为所用。
2、选择学习经验
原则一:为了实现既定目标,学生必须有这种经验:它提供机会让学生去实践该目标所隐含的行为。这一原则说明,应该让学生去亲自实践,去思考学习经验,而不是仅仅由教师传授。新课改中大大加强了对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视,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技术能力。
原则二:这些学习经验必须使学生在从事目标所隐含的相关行为时获得满足感。只有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体会到这种满足感,才有继续进行学习活动的欲望。新课改中提出的建立促进教师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体现了这一点,教师不仅要在评价体系上多样化,而且要在评价方式上更注重儿童的心理需求,实现他们的满足感。
原则三:教育经验应适合于学生目前的成就水平、心理倾向等。这就需要教师选择的学习经验必须符合学生的发展规律,从学生的现状出发。新课改中指出,幼儿园教育要依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育规律,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应适应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让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够达到,着眼于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只有学习经验在学生的能力范围之内,才能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好奇心,这样的教育经验才是有价值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