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活动的本质目的就是教师要通过科学的、规范的程序将其专业化知识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从而在一定知识基础上,形成学生独特的知识应用和创新能力。在这一转化过程中,除伦理和道德层面上的因素外,教师的教学过程实则为一个提供知识传播服务的运作活动,在这一转化过程中,教师教学活动、教学管理、学生的参与共同影响和制约着整个教学体系的效率和服务质量。现代服务质量理论认为服务质量是顾客感知的,具有主观性和过程性。格罗鲁斯(Gronroos)指出,顾客感知服务质量包括了结果要素和过程要素。假如结果质量强调的是服务的结果,是顾客的所得,可以进行量化处理,那么过程质量就与服务环境有关,一方面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态度、方式方法和程序会影响到过程质量,另一方面服务接受者的个性、态度、知识和行为方式也会对其产生评价性影响,一个特定顾客对同一地点、同一时间所接受的高度同质化的服务会作出不同的评价,这说明过程质量难以被顾客客观评价,顾客的主观感受在其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教师教学活动过程中,如果以学生的满意作为教师教学活动效果的衡量标准,那么高质量的教师教学活动就应该是根据不同的学生个体的差异性和内在要求而量身定制的个性化“产品包”,这客观上就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过程中要根据教学内容、教学环境的不同而相应地调整自己的教学方式、方法以让教学对象得到更多的个性化服务。显然地,从这角度分析,任何教学活动我们都难以通过组织层面作出标准化处理,要求教师按照“僵死”的程序和操作步骤来组织自己的教学活动,完成教学任务。相反地,它要求教师在具体的活动中根据教学对象、教学环境的不同而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
三、现有的教师教学活动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
教师教学活动是以教师一定的专业化水平为基础,参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选用、教学进度、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效果测评、毕业设计指导等一系列与学生学习相关活动的过程。教师教学活动的顺利完成涉及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服务支持和学生的参与。在这一过程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完善、科学与否、教学服务体系运行状况、教师专业化水平和工作动力、学生参与程度都会对学校的教学活动的投人产出产生影响,也就是说,一个有效率的教学活动决定于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然而,在上述影响和制约因素中,教师的主体作用居于首位,因此,强化教学活动中教师的教学活动管理是保证高校教学质量的关键。
已有的研究成果并没有把教师的教学活动管理与教师管理作严格的区分,传统的教师管理强调从人事、队伍建设、薪酬三个方面来加强教师管理。虽然教师教学活动的产出与教师的管理有一定的关联性,但教师管理与教师教学活动管理之间却存在着本质区别:一是教师管理的主体是学校相关的管理部门,而在教师教学活动管理过程中,教师是主体;二是教师管理是通过资格、绩效考核、薪酬激励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来完成的,而教师的教学活动管理是以相关的教学目标、大纲和教学计划为基础,通过一定教学资源的投人和程序规定,由教师与学生在教与学的过程中互动完成的。由此可见,把教师的教学活动纳人到教师管理的框架下进行管理,会降低教师教学活动相关措施的正确性和管理方式的科学性。现有的教师教学活动管理模式可以细分为行政管理、学生评价和教师自我管理三种,但三种管理模式作用的发挥均有严格的条件。
一是以建章建制为基础,强化管理部门对教师教学活动过程的指导、监督的行政管理模式。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的效率在于规范人的行为,使其行为与组织期望行为保持一致。总体上,高校教学管理制度是由教学质量目标体系、监督体系、评价体系组成,通过教学计划、教学组织和过程控制等管理职能来达到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决定于管理内容与管理方式的有机结合。教师教学活动具有投人的不可观察性,且产出会因教学对象、教学环境的不同而出现同样的投人却有不同产出的特征。针对教师教学活动的这一特殊性,如果由学校的管理部门对教师教学活动进行管理并保证其管理活动有效率,那么就要求管理部门必须拥有教师教学活动全过程的相关信息。为获取有关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投人信息,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对教师在课前准备、课堂教学活动以及课后延伸等环节的工作投人进行全面的监督控制,这可以理解为以制度或以行政措施对教师教学活动进行有效率管理的条件。为达到以上目的,客观上就要求学校的管理部门配置相应数量的管理人员,相应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且行政管理人员有责任心和能力。事实上,受学校人力资源有限的约束,教学行政部门主导下的教师教学活动管理对教师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活动以及课后延伸所采用的是随机抽查的简单化的管理模式,当随机抽查人数以及时间一定的情况下,随机抽查就会由概率事件变成确定性事件,抽查的管理方式对教师教学活动的约束力就会明显减弱,从而失去其应有的制约作用。 与此同时,在教师教学活动中,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组织者、管理者,其在教学活动中具有教学相关投人的信息优势,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由管理部门对教师教学活动进行管理的作用的局限性。更进一步,管理部门在对教师教学活动方面具有绝对的权力优势,一旦这种权力过于集中,必然会导致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范围过宽、过细、过死,从而剥夺了教师在教学活动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降低教师的积极性且极易在教学管理部门与教师之间形成心理上的对立,从而影响到学校相关政策措施在教师教学活动的真正意义上的贯彻执行,使学校的教学理念、目标以及质量管理难以落实到具体的教学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