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德还把历史主义引进美学和文学理论,认为人类的历史和文化都不是凝固的,而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同样,人类的美感和艺术创作也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和完善的,人类历史是一部文化史。同时,他强调指出:由于各个部分的人类生活在不同的自然环境中,这个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人类精神”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不同的民族特性;不同的民族特性和不同的生存环境产生出了不同的文明与文化,从而使得各民族和各地区的历史进程呈现出千差万别的变化。世界历史正是由各个独特的民族个体和文化个体构成,所以说人类的历史进步也就不可能沿着共同的轨迹、按着统一的模式齐头并进,各个民族的历史都沿着各种不同的发展方式和发展速度前进。
赫尔德企图把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的相互作用看作是社会发展的原因。外部因素,即外部的自然力量所构成的人类生存环境;内部因素,即所谓的人类精神;二者的相互作用推动了人类历史的演化与进步。赫尔德在承认外部因素的意义时,还是把内在的有机的力量看作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因,认为这些力量的作用要比外部条件的影响大得无可比拟。可惜的是赫尔德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演变的规律归结为“人性”或者“理性”的自然规律。然而,是什么因素决定了人类具有那样的自然规律呢?他无法作出证明,只能归于上帝。
赫尔德虽然不是唯物主义者,但他很清楚广泛地表达这样的观点:人是为社会而生的,人是历史的产物;人类社会中发生的变化是一个从低级向高级逐步前进、日益完善,合乎规律的自然过程。他虽然有时夸大人性及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这使他在自己的历史观结论及性质上有时还未能摆脱旧的基督教创世观念和神秘的突破论以及循环论的束缚,但他能敏锐地看到社会历史发展辩证的性质是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