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契约理论认为:员工与企业之间除了存在正式劳务合约之外,还存在一种心理契约。心理契约是联系员工和企业的心理纽带,也是影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因素。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对企业的情感投人度,进而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员工的流动率都和心理契约息息相关。
一、心理契约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作用突出的原因
(一)管理方式的变化:人事管理从刚性化到柔性化
现代管理理论和实践经历了科学管理、行为科学、管理科学、企业文化等阶段,从本质上讲,管理理论和实践可归纳为两类:一类是以工作为中心,强调规章制度的刚性管理,另一类是以人为中心,注重人的情感需要的柔性管理。这两类管理都是非常必要的,但在不同的时期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刚性管理来自于人类的理性存在,正是在理性推动下,人类在近百年来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微电子技术、光导纤维、通讯技术、激光技术、海洋技术、宇航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完全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社会风貌以及人的世界观。但是也正因为理性的局限性,在快速发展中,也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因此,非理性存在应运而生,它是人类不可缺少的精神需求的反应。
人类的理性追求和非理性追求在管理实践和理论中表现为“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
前者以生产为中心,本质是理性的,后者是以人为中心,本质上是情感的。以理性为主导的刚性管理是管理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手段,是获得效益和效率的直接手段。但是,在组织管理活动中,刚性管理缺乏人情味,将人置于与机器设备同样的地位,贬低人性。柔性管理正是为了弥补刚性管理的不足而出现的。从根本上讲,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是一致的,即通过柔性管理手段同样达到刚性管理或甚至刚性管理达不到的目标。在工业经济时代,资方占有资本与劳动工具,因此可以支配雇员。到了知识经济时代,情况不同了,原来的强制与命令越来越难以奏效,权威的维系越来越难以凭借权力,劳资双方的“契约关系”越来越变得像“盟约关系”。因此心理契约的特征更被看重:内在重于外在,心理重于物理,身教重于言教。正是为适应这种管理方式的改变,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心理契约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所起到的就是柔性管理的作用,是一种凝聚的作用,是一种“无形胜有形”的作用。
(二)所处环境的变化:员工流动从静态到动态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人才流动的机制基本形成,打破了对工作单位转换的限制,改变了过去一个人在一个单位工作不论感觉如何也要坚持到退休的情况。在一个单位感觉合适就留,感觉不合适就走,员工和企业有了一种双向选择的权利。这实际上就对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硬性的管理制度和有形合同以外,还要有更多无形的东西需要表现出来,如管理者的人格魅力、性格、态度等,体现在管理的各个细节之中。
如果管理不规范,对员工工作和成长环境缺少考虑,或虽有制度但执行过程中不到位、不人性,仅靠待遇,仅靠正式合同,还不能做到长久留住有用人才,被吸引来的人才工作一段时间后往往找不到感觉,体现不出个人价值,或看不到希望,或得不到尊重,也会“另谋高就”。
心理契约在管理中的具体表现,是企业能力的较量,是企业管理水平、管理制度、人才机制的较量,是企业能否为员工提供实现个人价值的实力的较量。这里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而是彼此的主观感受和认知。因此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要想留住优秀人才,并发挥出人才的最大价值,实现企业的利益,就必须既要注重有形合同的管理,更要注重无形合同——心理契约的管理,全方位地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二、心理契约的兑现具有积极影响
组织中的心理契约是联系员工与组织之间的纽带,是影响员工行为和态度的重要因素。Schein指出,尽管心理契约是内隐的,但它却是组织行为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
Shore等人认为,心理契约在企业组织中的作用有三个方面:
一是可以减少雇佣双方的不安全感。正式的经济契约不可能涉及雇佣关系的方方面面,而心理契约可以填补经济契约留下的空白。因此,心理契约的暗含条款能够弥补雇佣关系中正式文本规定的一些不足,降低雇员与组织双方的不确定性,从而增加个人与组织的安全感和相互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