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分为两种:一是指组成工程实体及配套的工艺设备和各类器具,它们构成了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或工业设计安装工程,形成完整的使用功能;二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机具设备,简称施工机具设备。
3。4工艺方法。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施工操作是否正确,都将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的影响。
3。5环境条件。环境条件是指对工程质量特性起重要作用的环境因素,它往往对工程质量产生特定的影响。
此外,建筑工程量的压缩、成本的降低、技术水平的滞后、企业组织机构的不健全、工人队伍的素质低下、建筑业市场的不良竞争等因素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
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方法和措施
1。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
建筑工程质量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它包括施工质量、建设单位的组织管理质量、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监理单位的监理质量。并且,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即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都要对工程质量负责。
2。加强对设计单位和设计者的审查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建设产品的最终质量。据人们对有关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约有近4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源于设计。
3。加快推行建设监理制的步伐,完善监理制的各项配套措施
监理制的推出能够保证从第三方的角度对工程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监督,能够加强对质量形成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政府在对工程领域实行宏观调控时,应加快推行监理制,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地位。同时要完善监理制的各项配套措施,要以法制加强对监理的考核约束,实行质量追偿制度。
4。对施工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管、约束
要加大承包与分包单位对质量、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逐步推行承包履约保险制;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全面落实动态管理,保证进入工程领域的企业具备从事建设工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技术、管理素质和适应不同工程规模、技术管理等级要求的不同综合等级水平评判的重要依据[4]。
5。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直接监管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5]。特别是在目前建设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况下,应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6。推进工程领域劳动力市场的建设
工程领域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有限度地开发劳动力资源;整个工程产业的发展从注重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高;要求工程领域风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有“度”的限制;政府应建立必要的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使农民工的进入有一定的难度,从而使工人的操作水平和专业技能得到提高;要依据法律、法规、条例确立并加强对材料、机械、现场的规范管理,使之制度常态化,加大技术投入,提高质量意识。
结束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一切工程项目的生命线。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大局。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不仅是建设问题、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要切实增强做好工程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努力把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推动建筑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摘要:基于当今房地产产业的发展形势指出既有居住建筑综合性评价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分析既有居住建筑综合性评价的影响因素,研究确定其综合评价的各项指标,构建出既有居住建筑综合性指标体系为既有居住建筑的综合性评价提供参考。
关键词:既有居住建筑;综合性;评价指标
1背景及研究意义
1.1背景
近代社会房地产产业的发展尤为迅速,城市中适合开发的土地已基本饱和,新建住宅需求量逐渐降低。而为了延长建筑的生命周期,改善人类居住品质,既有居住建筑的整建将成为房地产行业未来的主要工作内容。而如今我们对既有居住建筑大多不进行评定直接进行拆除重建。我国一般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为70年,而经调查居住区的使用年限仅为20年~30年之间。拆除重建所需的费用较高,对资源及环境的破坏也较为严重,故而有很多反对的声音。对于一些结构较为优质、设备也基本完好、只需稍加修缮改进就可以很好地投入使用的建筑,应尽量采取整建维护的手段加以优化。20世纪60年代后期,西方开始对以大规模的“城市更新”进行反思。20世纪70年代,国外摒弃了单一的大规模更新模式,开始了渐进式更新的方法,采用小而灵活的改造方法逐步应用在各个城市。德国政府从三方面着手改善既有居住建筑社区,包括居住区的交通和停车问题、社区的服务设施和外部设施以及绿化和环境。21世纪我国也从最初的大规模拆除重建到如今改造与保护相结合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