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舞蹈创作的视角来分析,舞蹈自身就具备很强的旋律性和节奏感。在编排舞蹈时,舞蹈表演者能够根据节奏的编排协调进一步规范自身的肢体动作。完美的舞蹈表演一方面要求舞者的舞蹈动作协调,另一方面要求舞者的内心节奏协调,即使是独舞表演者也需要做到心理节奏和动作节奏的协调统一。运用合适的音乐作品,能有利于舞蹈节奏的编排。伴随着灵活多变的音律,能够更深入、更细腻地展现出舞蹈表演者的心理变化和情感变化。同时,音乐还有利于烘托舞蹈的艺术氛围,让舞蹈表演声情并茂。显而易见,舞蹈与音乐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二者的相互交融将会达到非常强烈的舞台效果,散发出浓浓的艺术气息,给观众无尽的享受。所以,舞蹈作品创作与音乐的有机结合是一种必然,必须做好舞蹈与音乐的相互交融与拓展延伸。
二、音乐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
(一)音乐构成舞蹈结构
音乐作品的结构非常复杂,且对结构有着比较严格的要求。不同种类的音乐有着不同的结构,但这些结构有着一个共同的作用,即是运用重复的手段来展现出音乐作品的主题内容和思想内涵。与之相比,舞蹈结构则相对简单而稳定。通常情况下,舞蹈作品通过动作的变化发展、层层递进来展现出舞蹈作品的内涵以及舞蹈演员的内心情感。舞蹈与音乐的相同特性就为二者的有机结合奠定了基础。每一部舞蹈作品都有着不同的结构,它们所呈现出的特点也是不相同的。音乐结构能够为舞蹈结构打造基本的框架,进一步规范舞者的舞蹈动作,让舞者的形体、动作以及表演节奏实现协调统一、完美衔接。比如,音乐曲式结构的基本单位是乐段结构,复三部曲式结构在舞蹈作品中比较常见,这种多次重复主题旋律的方式能够通过变化主题音乐,从不同的侧面深化主题,更能强调舞蹈表演者的情感。若舞蹈作品创作者想创作出一部成功的作品,就必须跳出音乐结构的框架,并且进行适度创新,从而把舞蹈的风格升华到更高的艺术高度。例如,可以选择由多种乐器演奏而成的音乐结构,一方面可以提高舞蹈表演的艺术性,另一方面还可以给观众带来耳目一新的视听冲击。
(二)调性促进舞蹈的情感传递
在音乐思维中,调式是最为重要的构成部分。调式在音乐作品中的主要功能是调节与规范和声或旋律。不同的调式有着不同的音阶结构,使得音乐作品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和色彩。舞蹈表演中的风格变化也需要以调式作为基础,只有熟练地掌握音乐中的“调式”才能创作出优秀的舞蹈作品。首先,创作者应该对不同的调式都详细了解,包括五声调式、小调式、大调式等,它们所流露出的感情色彩是各不相同的。其次,舞蹈创作者要擅长于调式的灵活转换,以此准确地体现出舞蹈作品丰富的情感色彩。例如,大调式结构的音乐作品通常体现出暖色调的情感,小调式结构的音乐作品则体现出冷色调的情感。同时,在舞蹈表现过程中,音乐调性的转变也有利于推动舞蹈剧情的发展以及人物内心世界的深入刻画。这可以准确地体现出舞蹈创作者所想要表达的思想和情感,促进观众的情绪起伏多变。即使是旋律相同的音乐作品,若调性不同,那么音域也有着明显的差别,所传递出的情感也是各不相同的。值得重视的是,在舞蹈作品创作中切忌将音乐作品的情感与舞蹈作品的情感设计成相同的,二者是存在差异的,所以不能简单地把舞蹈中的情感变化等同于音域高低的变化。
(三)旋律彰显出舞蹈情绪
由于音乐旋律的形式与人的语言的音调形式非常接近,所以音乐旋律的音律、形态、风格以及行进方向等多个方面非常容易被观众的感官所接受,能直接刺激人的感官,进而促进观众听觉上的强烈感受以及情感上的共鸣。在舞蹈作品的表演中,音乐的旋律直接影响着表演者的情绪,特别是旋律的行进走向,可以把舞蹈情绪演绎到极致,从而拉近了观众与舞蹈表演者的情感距离,给予观众丰富的、真实的情感体验。一般情况下,向上进行的旋律线所传递出的是有紧张度和增长的情绪;向下进行的旋律线传递出的情感的力度则有所减弱,即是放松的情绪。同时,旋律音域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舞蹈情绪的发挥,音域的不同也使得舞蹈作品所表现出的感情程度不同、色彩不同。旋律音域的灵活多变对舞蹈表演者的空间动作有着直接影响,从而引发情绪上的灵活多变,升华舞者的情感。舞蹈作品创作者应该巧妙地运用旋律,充分展现出舞蹈本身所含有的独特的思想和情绪,逐步将观众带进舞蹈表演者的情感世界中,从而有利于观众更加深刻、全面地体味到舞蹈作品的情感和内涵。此外,音乐旋律还为舞蹈表演者创造更广阔的表演空间,让他们自由发挥,促进他们准确捕捉到舞蹈的情绪。在舞台上,音乐旋律四处环绕,渲染着整个会场的氛围,能启发舞蹈表演者,促进他们深入地、真实地、完整地展现出舞蹈人物的情感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