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音乐表现手段在舞蹈作品创作中的具体运用分析
在舞蹈作品创作中,音乐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音乐的表现手段通常分成两个部分,即基本表现手段和整体表现手段。其中,音乐基本表现手段一般涵盖音色、调式、节奏、旋律,而音乐整体表现手段主要是音乐的曲式结构,一般涵盖有一部曲式、单二部曲式、单三部曲式以及回旋曲式。音乐基本表现手段又是塑造舞蹈形象的基本材料,而音乐的整体表现手段是规范舞蹈逻辑关系的载体,其对舞蹈本体所塑造的形象具有重要作用。现通过举例分析音乐表现手段在舞蹈作品创作中的运用,具体如下:
以女子傣族独舞《月光下的象脚鼓》为例,这个舞蹈作品的表演方式是傣族女子独舞,道具为象脚鼓,有着浓郁的民族风味,该舞蹈是受到象脚鼓传说的启发而创作的。这部舞蹈作品的主题内容为一位美丽的傣族少女在幽暗月光下轻轻起舞拨动心弦的美丽画面。创作者在舞蹈与音乐的编排上,主要运用音乐结构中的复三部曲式结构,包括前奏、中部、呈示部和再现部等,利用再现部进行缩减,且将呈示部所表达的音乐主题进行再现,促使舞蹈的情绪始终都围绕主题变化。从整体而言,这部舞蹈作品的舞蹈结构和音乐结构并非是一次成型的,创作者运用反复创编来完成。在舞蹈编排中,创作者利用象脚鼓打出的音域和演奏速度的变化,舞蹈情感和音乐旋律的有机结合以及舞蹈结构与音乐结构的协调统一,充分展现出音乐表现手段与舞蹈表演作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统一,实现了舞蹈与音乐、影与音、舞蹈语言与音乐语言的统一结合、互相交织,带给观众极强的视觉和听觉效果,激发观众的内心情感,与之共鸣。
四、总结
作品创作中,音乐元素是不可或缺的,将舞蹈艺术和音乐艺术完美结合,就能给观众带来极强的艺术美,在让观众得到视觉和听觉上享受的同时,还能得到丰富的情感体验,从中受到启发,悟出生活道理。舞蹈创作者一定要认真研究音乐与舞蹈的特点和关系,熟练地运用音乐表现手段来提升舞蹈作品的感染力,调动更多观众的情绪,并且产生心灵上的共鸣,这样才能算作是一部成功的舞蹈作品。
一个舞蹈作品的成功,它的几个先决条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主要方面是需要有成功的舞蹈音乐。一个特具匠心和技巧高超的舞蹈作品,如配上一部平庸无奇的舞蹈音乐,那将是一件大失所望的憾事;真不异于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舞蹈音乐的优、庸,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是一个舞蹈节目成功与否的先决条件。下面就以本人在舞蹈音乐创作实践中感受到的一些粗浅心得表达出来,以供业余作者在实践中作为参考。并愿得到同行们的关心和指正。
形象鲜明、风格独特的音乐主题;如果舞蹈音乐没有一个形象鲜明、风格独特的音乐主题,那么很可能这个舞蹈作品将是杂乱无章的。这与写小说和编剧本一样,是个立主脑的头等大事。音乐主题是为了统领整个舞蹈作品而浓缩成的一个音响基因。说它是基因,因为它是表达和演绎作品的最小音响单元。它既界定了作品的风格、地域,以至时代等等方面;又要在具体的谱写中,将这个音乐主题渗透到每个章节之中,甚至渗透到每个细节之中。只有这样,观众的心路才能跟着似乎耳熟的音乐语言深入其境,同时随着演员的肢体语言,而产生听觉和视觉上高度统一的艺术效果。
精心提炼、准确无疑的动作性;舞蹈音乐的动作性是舞蹈音乐与其它门类音乐作品最具个性差异的所在。曲作者如果根本就没有考虑过音乐的动作性,没有考虑过肢体动作的逻辑循环性,尤其是群舞场面,如果没有所有表演者都能分辨得出的节拍;这个节拍不仅是谱面上分得出来,更要在听觉上分得出来,也就是说,如没有不仅是乐理上说得通的,更应该是心理上感觉得到的经过精心提炼,准确无疑的动作性很强的节拍、众多的表演者心中就不能踏实;动作就不会自信;情绪就难以饱满;当然画面也就更难整洁。甚至还可能给观众带来南辕北辙,难以承受的错乱感觉。进而言之,这种可辨的节拍,又不是机械化的,如仅是机械式的节拍组合,它将可能又成为了健身操音乐,或是集体舞的音乐了。
舞蹈音乐创作过程中,在考虑音乐动作性的同时,还不能忽视舞蹈动作的表现力度。音乐一定要给舞蹈动作以明确可靠的支点。要是一个坚实的舞蹈动作碰上了一组纤柔的弱音;或一种优雅的舞蹈姿态遇见了一串坚实的旋律,真是一件令人无所适从的事了。当然,创作舞蹈音乐的过程中,在考虑音乐与肢体动作如果紧密结合时,在注意音乐本身的力度表现外,更要注意到配合好舞蹈语汇中刚、柔、静的逻辑性很强的循环节拍和激情奔放的自由节拍,以及此时无声胜有声的休止等等方面。这些就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