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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墨子的"兼爱"乌托邦

  摘要:墨子以"兼爱"为核心,建构出了他的理想社会图景,并提出了实践这一社会理想的具体措施。他的社会政治理论有着一定的先进性和可取性,但理论本身的矛盾以及与时代要求的不相符合,注定了他的兼爱互利的理想社会,只能是美好的乌托邦,必定破灭。

浅论墨子的"兼爱"乌托邦

  关键词:兼相爱  ;十论; 乌托邦;交相利

  “十论”是墨子政治思想的系统概括:“凡入国必择务而从事焉: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憙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则语之兼爱、非攻。”而墨子思想的核心就是“兼爱”,其他“尚贤”、“尚同”、“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等思想,都是围绕“兼爱”学说而展开的。

  一、“兼相爱”的政治理想

  墨子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礼崩乐坏的乱世,他认为这种乱世的产生,就在于人们“不相爱”,因此治乱的良方就是“兼相爱”。

  “兼相爱”也即“爱人若爱其身”。儒家跟墨家都提倡爱人,但儒家所说的仁爱是以血缘关系为根基的,由对父兄之孝悌而推及到对君之忠,朋友之信,这种仁爱是由内而外的,是“爱有等差”的。而墨子的兼爱,是爱无等差的,它打破了血缘关系的限制,要求爱一切人,是平等的爱。因此如果说儒家的仁爱是一种内在的伦理原则,墨家的兼爱就是一种外在的伦理原则。

  由“兼相爱”而达到“治”,墨子勾勒出这样一个理想社会图景:“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夫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墨子.兼爱中》)

  然而正如上所说,墨家的兼爱是一种外在的伦理原则,因此为了使“兼爱”说得以立足,墨子抬出了天与鬼。

  二、“兼爱”说的立足依据――“天志”、“明鬼”

  “天志”是墨子哲学的重要观念之一。墨子明确的讲天有意志,是惩恶扬善的最高主宰。墨子告诫人们 “当天意而不可不顺。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墨子.天志上》)天志成为衡量是非的唯一标准。

  墨子还坚信鬼的存在,鬼的权威性仅次于天,这就给兼爱提供了更具体的依据。墨子明鬼,特别强调鬼神能够公平的赏贤罚暴,“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故当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以为将不可以不明察此者也。既以鬼神有无之别,以为不可不察已。”(《墨子.明鬼》)

  对墨子而言,天与鬼其实就是为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而设的名目,为使人们实施“兼爱”而立的外在依据。

  三、“兼相爱”的现实支撑――“交相利”

  光靠天和鬼来监督约束人们兼爱是不够的,必须有现实的功效,即“利”作为支撑。

  墨子认为人有追逐利益的权利,逐利是有其合理性的。但同时墨子也是重义的,而“义以利生,利以丰民”,所以义是以利为本的。墨子更明确的指出,“义,利也”,求利就是行义,所以墨家所谓的义,就是利。但墨子所谓的利,并不是一己私利,更确切的说应该是“义,天下之利也。”

  以这种义利观为依据,墨子将“兼相爱”与“交相利”进行了完美的互释。墨子所谓“兼爱”,就是要求爱人如爱己,有着利人的内容和目的。“交相利”,则指使大家都得到利益。墨子认为人有了兼爱之心,才能有利他的道德行为,也只有爱人的无私的利他行为,才真正有利于社会和他人。正如墨子所说:“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墨子.兼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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