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式教学法效果
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活动中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满足大当下现代化教学的要求,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积极作用。首先站在经济法角度来说,经济法知识与法律具有紧密联系,因此学生学习起来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压力。其次,教师利用传统单一的课堂教学方法,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经济法学习成绩较不乐观。教师利用任务驱动教学改变这一教学弊端,教师在建立合理任务的基础上,把经济法学习知识与任务紧密关联,。学生在进行任务实践时,就可以进行经济法知识的学习,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也增加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了传统单一的课堂机械学习的弊端,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教师刘任务驱动教学方法进行教学,也增加学生之间的协作性,提高了之间的协作能力,满足当下素质教育要求,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报效社会。
结论:
任务驱动教学法在当下教育领域应用较为广泛,具有较好的教学效果。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师利用任务驱动教学方法机进行教学,首先教师要做好前期的准备,保证任务内容不布置的合理性,增加任务教学的趣味性和创新性,创设具有吸引力的任务环节,利用多媒体信息技术进行教学在任务教学过程中,及时对学生进行指导,增加任务驱动教学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经济法不断完善和研究过程中,经济法应当逐渐的走向科学化和系统化,并且对经济法进行提炼,使经济法逐渐的走向成熟。对于经济法来说,价值和理念不能进行有效的融合,就会使经济法内在的精神缺失,也无法使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将其应有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彰显。另外,若是经济法中的价值和经济没有进行联系,这样就会在经济法中存着诸多的分歧,和模糊不清的现象。因此,在不断完善经济法的过程中,要基于这些问题之上,构建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体系。所以,没有合理、科学和统一的经济法合理和价值体系,这样得经济法形式注定是没有内涵的,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同时,经济法的价值和理念也是本文主要阐述的内容。
一、经济法的价值和理念之间存在的关系
(一)本质是相同的
对于经济法领域而言,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是将经济法的价值和理念是混同使用的,没有进行有效的区分。其实,经济法的价值和理念的本质是相同的。曾经有为经济学家说过:“在现代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任何一项制度都是具有相同的经济价值和经济理念,作为重要的支撑支柱。”拥有这样观点的经济学家还有很多,在他们的思想中的认为,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的本质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并且两者是可以相互替换,对构建完善的经济法体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经济法价值和理念的不同说相同
在经济法不断的过程中,有的经济学家认为经济法的价值和理念的本质是相同的。其说法也是各式各样的,有的经济学家认为经济法的价值和理念是不相同的,两者在本质上是存在着较大的区别,两者不能相互的替换。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经济学家又提出了不同说是相同的,有位经济学家说过:“尽管人们在经济法价值和理念中的含义确实很相同,但是需要在经济法价值和经济法理论分别出现的时候,并且基于一个更高的概念之上。其实这些说法,都是基于不同说法之上的。从不同说法的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存在着两种观点,第一,经济法中的主客观说法。但是,经济法中的价值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客观经济法观念,并且对其判断进行主观的判断。因此,在经济法体系中的价值和理念中,应当进行主客观统一。同时,在另外一种层次说,经济法的价值尽管具体一定的客观属性,但是在经济法价值实现的过程中,与人的主观判断和客观判断是离不开,这样的话对经济法理念的本身也是一种认识。因此,经济法价值和理念的属性是一样的。同时,在经济法理念和价值存在的过程中,理念应当高于价值之上,价值的存在也应当在理念的指导之下存在。
二、经济法理念和价值的结构形式
(一)经济法经济和价值之间的界定,存在着不同的观点